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近日隨全國人大常委會環境執法檢查組在四川檢查時強調,要緊密結合“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要求,狠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吳曉青指出,中央和國務院要求“十一五”期間要將COD、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在現有基礎上削減10%。要及早、逐級分解目標和任務,層層落實責任,以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經濟盲目發展,依靠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確保完成“十一五”環保目標。
吳曉青要求,要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對嚴重超標和違法排污的企業要及時處罰、限期治理和掛牌督辦,要整改到位;對治理無望的排污企業要及時關停,防止一些排污單位以技改或搬遷為由肆意排污;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的排污者要嚴加監管,凡在一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要按照相關法規一律取締。對違反産業政策、違法建設、超標排污、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轉的,要分別採取淘汰關停、限期治理等措施,防止新的污染産生。
吳曉青特別強調,要注重水污染防治,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四川是千河之省,保障沿江居民飲用水安全,做好企業污染防控工作尤為重要。要採取堅決措施消除污染隱患,督促、指導企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預防、演習活動,提高及時、科學、準確、有效地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曹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