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齊中熙)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電網公司10日在京簽署共同組建西藏電力有限公司協議。此舉標誌著西藏電力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西藏電力工業發展步入了新的歷史時期。
據悉,西藏電力有限公司成立後,將繼續享有政府給予原西藏自治區電力公司的所有優惠政策;繼續發揮中央財政在西藏電力建設中的主渠道作用,西藏電力建設重大項目仍以國家統一安排為主;繼續加大對西藏電力發展和重點電力項目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積極推進“西電東送”能源基地建設,促進西藏能源資源的合理、高效、有序開發。
同時,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其他中央企業也將繼續做好電力援藏工作。
西藏電力有限公司成立後,西藏電力將按照“大力發展水電,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補;加強電網建設,適當集中與分散供電相結合,提高供電覆蓋率;建設與管理並重,開發與節約並舉”的電力發展方針,合理規劃,科學論證,抓住機遇,加快電力建設。
《西藏電力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提出:到2010年,全區電力裝機容量和在建規模要達到120萬千瓦,起步建設中部電網220千伏主網架,用電人口達到90%以上,消除無電鄉、鎮,基本解決農牧民用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