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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08年起我國進出口關稅稅則將進一步調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1日   來源:財政部

資料圖片:2007年我國進出口形勢預測  新華社發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月1日起,我國將進一步調整進出口關稅,主要涉及最惠國稅率、年度暫定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等方面。

    在最惠國稅率方面,明年將繼續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減讓承諾,進一步降低鮮草莓、對苯二甲酸等45個商品的進口關稅;繼續對小麥、玉米、稻穀和大米、糖、羊毛、毛條、棉花等7種農産品和尿素、複合肥、磷酸氫二銨等3種化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尿素、複合肥、磷酸氫二銨繼續執行1%的配額稅率;繼續對關稅配額外進口一定數量的棉花實行滑準稅,並對滑準稅公式作進一步完善;對凍雞、啤酒等55種商品繼續實行從量稅或複合稅。調整後,2008年的關稅總水平為9.8%,其中,農産品平均稅率為15.2%,工業品平均稅率為8.9%。

    為有效發揮關稅在支持農業生産、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優化經濟結構和促進貿易平衡方面的宏觀調控作用,明年將對600多種商品實行進口暫定稅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資源能源類産品;多晶硅、柴油發動機等重要原材料和關鍵設備及零部件;X光片、人造血漿原料、家用電器等與公共衛生相關的産品及部分家居生活用品等。繼續對進口天然橡膠實行選擇稅。同時,進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産品出口,繼續以暫定稅率的方式對煤炭、原油、金屬礦砂等産品徵收出口關稅,並將對木漿、焦炭、鐵合金、鋼坯、部分鋼材等生産能耗高、對環境影響大的産品開徵或提高出口關稅。此外,繼續對尿素、磷酸氫二銨等化肥出口徵收季節性關稅。

    為擴大雙邊多邊經貿合作,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我國將依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議、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協定、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協定、《亞太貿易協定》,對原産于東盟十國、智利、巴基斯坦、韓國、印度、斯裏蘭卡、孟加拉等國家的部分進口商品實行比最惠國稅率更低的協定稅率。在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框架下,繼續對原産于港澳地區且完成原産地標準核準的産品實行零關稅。繼續對原産于老撾等東南亞4國、貝寧等非洲30國、也門等5國,共39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行特惠稅率。

    為進一步落實産業和稅收政策,適應科學技術進步和加強進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列目原則的前提下,對進出口稅則中部分稅目進行了調整,我國2008年版進出口稅則稅目總數由2007年的7646個增至7758個。

減順差 調結構—我國進出口關稅調控措施見成效

    近一年來,針對我國貿易順差持續快速擴大、高能耗、高污染産品出口快速增長、節能減排工作形勢嚴峻等問題,國家採取了一系列進出口關稅調控措施。隨著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産品出口的下降,進出口關稅措施成效已經顯現。

自2007年6月1日起 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稅率

    為進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産品出口,增加能源、資源類産品、關鍵零部件的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稅率。

    此次調整將對142項商品加徵出口關稅。其中重點是對80多種鋼鐵産品進一步加徵5-10%的出口關稅,這些産品主要包括普碳鋼線材、板材、型材以及其它鋼材産品。另外,將去年已經徵收出口關稅的鋼坯、鋼錠、生鐵等鋼鐵初級産品的稅率由10%提高至15%。這是繼今年4月份對這些鋼鐵産品取消出口退稅、另對其它70多種鋼鐵産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稅後,針對産能過剩、出口增長過快的鋼鐵産品採取的進一步宏觀調控措施。另外,此次還對天然石墨、稀土金屬、精煉鉛、氧化鏑、氧化鋱及部分有色金屬廢碎料等産品開徵10%的出口關稅;對偏鎢酸銨、氧化鉬、鉬酸銨、鉬酸鈉、菱鎂礦、燒鎂等産品開徵5-15%的出口關稅。將鎳、鉻、鎢、錳、鉬和稀土金屬等金屬原礦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將煤焦油、部分鐵合金、未鍛軋鋅、螢石、非針葉木木片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5-10%提高至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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