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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返鄉農民工服務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12月28日電(記者 訾紅旗)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尤其是返鄉農民工的服務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管理水平,努力使流動人口得到更多實惠。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務輸出服務處處長呂志華介紹,河南農村有4725萬勞動力,其中從事農業生産者有1500萬人,農村富餘勞動力有3200萬人。目前,河南已經轉移輸出勞動力2100萬人,其中有900萬人在河南省內務工,每年向外輸出的勞動力則在1200萬左右人,佔全國農民工總量的十分之一。

    截至2008年12月26日,河南省回流農民工已達377萬人,其中受世界金融危機影響回流人數佔總數的60%,回家過春節的回流人數則由此前調查的10%上升為20%。據預測,到春節前,河南省將總計有800萬農民工回流,比2007年同期的560萬人,增加200多萬人。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出,要精心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通過調整相關政策,引導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尤其要針對當前農民工大量返鄉的新特點,採取積極措施,著力為流動人口經商辦企業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諮詢服務,鼓勵、引導流動人口返鄉自主創業。要增加適合農民工特點的低租金、小戶型租賃住房供應,引導用工企業籌集農民工住房房源,多渠道改善農民工的居住條件和工作環境。要繼續著力滿足農民工子女的就學需求。勞動保障、教育、民政、人口計劃生育、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充分著力滿足流動人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為他們提供優質高效的管理和公共服務。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權益保障。暢通諮詢、投訴、舉報渠道,堅決依法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要在農民工工作、生活集中的社區和企業設立法律援助和服務站點,積極為農民工就近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要大力倡導以調解、和解方式化解涉及農民工的矛盾糾紛,切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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