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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城鄉就業 改善農民工狀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7日   來源:人民日報

    統籌城鄉就業規劃與宏觀政策,讓農民工也能和城鎮職工一樣擁有平等的就業機會;統籌城鄉就業管理與服務,讓農民工也能和城鎮職工一樣享有公共就業服務

    為改善農民工就業狀況,中央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旨在維護農民工權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政策措施。但目前農民工就業仍存在諸多問題,如工資偏低,被拖欠現象嚴重;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缺乏社會保障,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等等。

    改善農民工的就業狀況,當前可以從統籌城鄉就業入手——通過統籌城鄉就業,解決農民工就業中碰到的一系列問題,也以此理順和優化城鄉就業關係,促進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和農村勞動力的有序和穩定轉移。

    通過統籌城鄉就業來改善農民工就業狀況,關鍵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統籌城鄉就業的主體是政府,但政府不能包辦城鄉就業,不光是去給找不到工作的農民介紹崗位,而是要調整和完善宏觀經濟政策和産業政策,利用市場機制和政策導向,促進城鄉就業協調發展。具體説來,涉及政府,“統籌”主要有三方面的含義:統籌城鄉就業規劃與宏觀政策,讓農民工也能和城鎮職工一樣擁有平等的就業機會;統籌城鄉就業管理與服務,讓農民工也能和城鎮職工一樣享有公共就業服務;此外還要統籌政府在城鄉就業方面的職能和責任。

    具體的政策方面,當前急需解決三方面的問題。首先是解決勞動力轉移的非農産業需求問題。這屬於宏觀經濟和産業政策範疇。政府應通過實行合理的産業政策,促進非農産業的發展,以擴大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政府還應同時通過教育培訓事業的發展,提升勞動力素質和技能,以適應産業的發展和結構的提升。

    其次是解決勞動力轉移和城鄉一體化就業的制度和政策環境問題。政府應下大力氣清除勞動力轉移的制度性障礙,使勞動力的配置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較高的效應。政府還應加強監管和執法,使勞動力轉移後的勞動保障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從而解決“轉移得出”和“留得住”的問題。

    此外還要解決供求連接問題。這方面關鍵是要發揮勞動力市場的作用,減少勞動力市場信息供求錯位,強化工資杠桿機制的作用,從而使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産業轉移暢通無阻。這項工作牽涉到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各部門、各方面協同合作,共同推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莫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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