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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農村面貌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長期任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7日   來源:經濟日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綱要》),強調“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按照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紮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改善農村面貌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要在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基礎上,同步推進新農村建設,逐步改善農村的人居環境。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可以為轉移富餘農村勞動力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增強支持農村發展的經濟實力。協調同步的新農村建設可以為城鎮化發展奠定堅實的農業基礎和較高素質的轉移人口,使城鄉社會發展更為和諧。因此,我們推進的城鎮化,是能夠帶動農村發展的城鎮化;我們要建設的新農村,是城鎮化進程中的新農村。當前我國城鎮化率已達42%,即使城鎮化水平達到60%左右時仍將有6億多農民。我們要牢牢記取正反兩方面的國際經驗,以農業、農村的長期繁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持續改善支持我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以城鎮化的健康發展促進農村人居環境的持續改善。

    改善農村面貌要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引導、群眾自願、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的基本原則。一是必須要做好村莊整治規劃,要統籌城鄉規劃、協調區域發展,努力形成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局面,在規劃編制時要有切實可行的分步實施措施。二是要通過各種有效措施積極引導農民參與,政府既要組織群眾,又要在充分尊重群眾、群眾自願的基礎上紮實穩步地改善農村面貌。三是改變農村環境污染要注重實效性,工作成效檢驗的惟一標準是要讓農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綱要》確定了“十一五”期間改善農村面貌要加大公共産品的供給,重點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和發展農村社會保障。這4個方面都是農村極其短缺、農民生活中需要政府幫助、廣大農民最直接最關心最急迫的切身利益問題。在基礎設施建設中,要全面統籌協調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生産設施和生活設施建設、村外設施和村內設施建設。要優先解決村外網絡化的基礎設施建設、關係農民安全生存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先安排兼顧生産和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

    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是實現“村容整潔”目標最基本的內容之一。農村污水、垃圾的簡易治理對硬體設施要求低,投入不多、見效快,能夠迅速讓農民享受到村莊整治帶來的益處,各地應廣泛動員農民自主參與農村污水、垃圾治理。要依法堅決控制住城鎮垃圾、工業廢棄物和危險品等向農村的轉移。要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使農村醫療衛生狀況在“十一五”期間有一個比較明顯的改善。努力發展與農村經濟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保障。

    《綱要》明確提出政府要調整投資方向,把重點轉向單憑農民和村集體的力量做不成的公益設施,這也包含農村面貌的改善。要加大政府支持和幫扶力度,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公共財政更多地向農村地區傾斜,公共物品更多地為農村地區提供,基礎設施進一步向農村地區延伸,公共服務更多地為村莊治理提供支持。村莊內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同樣也是公共品或準公共品,各地在加大幫扶力度的同時,通過村民自治組織引導農民參與村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是一條可行的路徑。要將村莊規劃和治理試點納入各級財政的支持範圍,安排資金支持編制村莊規劃,以實物形式為主向村莊整治提供水泥、鋼材、墻體材料及其他新型建材。通過實物幫扶,把握村莊整治的正確方向與重點,從政策上加以指導,從技術上提供服務。

    農村面貌的改善是個長期漸進的過程,一定要以生産發展為基礎,以農民持續增收為根本,一切從農村的實際出發,尊重農民的意願,走低成本、低資源消耗、不加重農民負擔、以農民為主改善農村面貌的路子。農村公共品短缺是長期形成的,是農村面貌長期難以改觀的體制性因素。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是一個長期持續過程,對比中央一號文件要求還需要根據經濟發展逐步地加大支持的力度和範圍。(建設部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 李兵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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