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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農民工利益是政府官員的職業操守和為官之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8日   來源:工人日報

  如火如荼的城市化進程中,誰來解決1.2億農民工的安居問題?當然需要各級政府的努力與強力介入。如何化解城市發展需求與貧弱者利益之間的矛盾?這正是考驗政府為誰服務,如何服務的現實命題。

無須贅言,農民工已經成為我國産業大軍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城市發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善待農民工,利用各種渠道、措施改善他們作為城市一員應當享有的基本生活條件,已經成為我國各級政府無可置疑的一項重要工作,受到各級領導的重視。

從溫家寶總理親自為農婦“討薪”而引發的清欠風暴,到各地著力改善農民工住房條件的探索與嘗試,對於農民工這一群體關注焦點問題的轉移,無不顯示出政府在幫助貧弱者中擔負起越來越重的責任與道義。然而,即便在各地農民工公寓建設取得一定成效、關愛農民工社會整體氛圍空前高漲的今天,仍然應當不斷審視與重申,政府在關愛1.2億農民工的城市生活問題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

責與利、政道與政績之間的選擇,往往存乎一念。事實上,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眼睛只向利看,向高樓大廈看,向一筆筆漂亮的政績看,當個體利益或者群體利益成為政績工程的絆腳石時,毫不猶豫地選擇以犧牲個體利益乃至群體利益來換取他們所謂的政績。此前就曾有媒體報道,某市兩年前樹立的農民工公寓典型,兩年後的今天在城市化的進程中面臨作為違章建築被拆除的命運,而居住在公寓裏的幾千農民工,有人無奈之下只得住進菜窖。

我們所提出的城市化目標中,很重要的一項指標就是讓更多的農民工在城市安居。如果在這一目標實現的進程中,拆掉了破爛不堪的城中村,清理了存在安全隱患的簡易公寓,卻沒有同時為農民工提供適合的住所,迫使他們增加城市生活成本,甚至無力承擔城市生活成本,無疑與城市化進程的初衷相悖。

從社會學角度看,城市生活是立體而全面的,城市需要農民工提供城市運轉所需的服務,那麼,不管是主觀抑或客觀“驅趕”他們出城的做法都是不恰當的。城市化不是簡單的高樓大廈林立,而是不同階層、不同職業的人們和諧共處的立體社會。對於擁有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的中國而言,究竟應當採取怎樣的城市化戰略,如何在城市化進程中更有效地保護農民工的利益,都是現代服務型政府所應正視的艱深課題。

運用有形的手引導市場無形的手,才是各級政府部門解決農民工城市生活問題的正確思維。讓更多的農民工安居城市,我們就必須少做幾項追求表面浮華的政績工程,少建幾個大而無當的花園和廣場,把節省下來的資金真正用於解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醫療問題和子女受教育問題。可以想像,如果各地政府部門能夠建造一大批簡易實用的住房廉價租給農民工,能夠在農民工聚居地設立低價甚至免費的醫院和診所;能夠讓農民工子女和市民子女一道在寬敞的教室裏相鄰而坐,這該是一幅多麼充滿溫情的和諧社會景象。完全依賴有形的手不可能包攬所有農民工的生活問題,但用完全推向市場化的無形之手調節,顯然有失政府責任。農民工的住房問題解決了多少,農民工的醫療設施是不是健全,農民工的子女就學有沒有困難,這是衡量地方政府是否將人民利益作為根本利益看待的試金石。從這一意義上説,關注農民工的民生問題,不僅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更是政府官員必須恪守的職業操守和為官之德。  (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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