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執行,將會使一些惡意規避法律義務的市場主體面臨失去市場生存空間等多種風險,將會有效約束各種“老賴”,凈化法律環境,更重要的是,它將以強大的法律力量引導和推動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
據近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將從今年1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正式運行。該信息系統也稱國家執行威懾機制,其具體內容是全國各級法院將執行案件及時錄入,被執行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決等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被限制融資、限制投資、限制置業、限制出境、限制行業準入等司法限制措施,以及被罰款、拘留、刑事處罰等司法制裁,都會被記錄進該信息系統,其市場交易、行政許可與行業準入審批、社會交往活動等都要受到嚴格限制和影響。
這無疑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威懾機制。因此,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建立,對那些不把法院裁判結果當回事的人來説,是一記警世鐘,也是一堵“防火墻”。
長期以來,執行難的問題一直困擾著不少法院,一些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被某些市場主體惡意規避,成了“水中月”、“畫中餅”,出現了權利不能伸張、損害無法補償、過錯不受制裁的現象。這種“法律白條”現象的存在,既損害了權利人的利益,也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既助長了違法人的不法行為,又毒害了市場交易秩序。它像一顆毒瘤侵蝕著社會健康的肌體,損害著法律的權威及政府的形象,制約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嚴重危及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
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出臺,是各級法院長期探索根治“法律白條”措施的具體成果。相信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執行,將會使一些惡意規避法律義務的市場主體面臨失去市場生存空間等多種風險,將會有效約束各種“老賴”,凈化法律環境,更重要的是,它將以強大的法律力量引導和推動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
當然,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建立,只是治理“法律白條”的第一步。國家執行威懾機制要發揮作用,涉及眾多行政部門的配合,需要司法權力和行政權力的配合等等。因此,怎樣將措施具體化,怎樣將機制的各個環節理順、保障運轉順暢是一個值得關切的問題。
比如,要公佈被執行人的信息,必然涉及公民權利和個人隱私的保護,涉及信息發佈的程序和內容,涉及司法權和行政權的邊界,這些都需要有關信息法律的規範。比如,要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和投資,需要金融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配合。比如,要採取限制出境和行業市場準入等行政措施,涉及行政許可的相關法律及行政許可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支持。還有,威懾機制的效果依賴公開和有效的監督,要防止權力濫用、暗箱操作等。此外,被執行人如果惡意轉移財産,將執行能力“空殼化”,怎樣分割被執行人及其親屬、關係人的財産,怎樣通過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實施,引導被執行人和社會成員自覺履行法律義務等等,也是不能回避的現實問題。
我們期待在有關部門及各方力量的配合與監督下,通過國家執行威懾機制的有效實施,使更多的人明白一個道理,即欠賬不還是逃不掉法律制裁的,國家的法律不是兒戲,所有試圖對抗國家法律者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從而,提升法律的權威,在完善的法制保障下,使我們的民主和法制建設不斷進步,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郭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