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限批’只是手段,只是環境監管部門行政權力的最大化使用。中國環境問題的最終解決,不在於一個部門的幾次執法和幾項新政策,而在於體制與法律的真正改革,在於公眾監督力量的真正形成。新制度要經過多次博弈確立,每次‘環評風暴’都是一場博弈,‘區域限批’無非是更接近它們的底線而已”——這是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發展研討會上的一番肺腑之言。(見2月6日《人民日報》)
“每次‘環評風暴’都是一場博弈”,此話既透露出環保部門在環保執法中頂著莫大的阻力,也透露出對一些違法者挑戰國家環保法律的膽量不容低估。站在公眾立場,我們應該給這場博弈中的執法者以最大鼓勵和支持,並期望執法力度再大些、手段再嚴厲些,在博弈中早日勝出。
而類似的博弈同樣考驗著其它存在民生矛盾的領域。比如商品房價格的調控;比如非法煤礦的整治。近日有消息説,有關方面將對房價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拆遷問題較多及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未落實的城市,要求限期整改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此舉針對的是之前中央出臺一系列調控房價政策但一些城市房價依然一路狂奔的現實,其重要原因即個別地方態度曖昧,並不切實執行調控政策。因而,調控房價實際上成了中央、地方及房産商之間的一場博弈。
再有,來自本報2月6日的報道説,國務院安委會督察組近日在對黑龍江30多個煤礦的現場督察中發現,不僅煤企負責人對煤礦關閉有抵觸,甚至弄虛作假、逃避關閉,而且部分地方官員也有畏難情緒,對關閉非法小煤礦決心不大、工作不力。它同樣揭示出,儘管國務院安委會態度堅決,但來自地方主管部門的“太極拳”使得整治非法煤礦、控制安全事故頻發的政策遭遇梗阻。
類似的博弈都是利益的對壘,或大局利益與小團體利益的爭鋒,或國家利益與少數人私利的拉鋸,或國家法規與某些潛規則的對峙。它表明,一些領域的改革每向前推進一步,都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價。
無論是環保執法,還是房價調控,或是煤礦整治,都事關多方利益。大體而言,一方是國家力圖以相關法規、政策推進改革;一方是地方相關部門的執法與落實;一方是當事企業的經營活動。照理,地方相關部門應聽從國家的法規與中央的政令,站在法律與政令一邊,共同懲治違規違法者。然而,現實並非如此。個別地方或出於地方利益的考慮,或出於追求“短平快”業績的衝動,或出於其它不便明説的理由,有的瞻前顧後,有的左右觀望,有的按兵不動,有的消極抵抗,有的陽奉陰違,以致違法行為得不到懲罰,調控政策難以落實,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擾亂,公平競爭原則被踐踏,法律威嚴及政府形象被損害。
上文所述博弈之艱難,關鍵在於如何以有效的制度安排和調控措施,使地方利益與百姓利益一致起來、與國家整體利益一致起來,避免或消除某方因素在改革和發展中的掣肘。而這無疑是個嚴肅且重大的課題。改革進程,博弈無可回避。我們只能在博弈中前行,且要盡可能讓博弈過程縮短些、代價更小些,儘快確立起新的制度。這樣,我們前進的步伐才能更快。(劉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