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實推進社區服務有序健康發展
——兩部委有關負責人就《“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聯合印發的《“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30日公佈。記者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有關負責人。
社區服務的第一個發展規劃
問:制定這個規劃的背景和原因是什麼?
答:這是國家就社區服務問題制定的第一個發展規劃。制定這個規劃,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中央、國務院就大力發展社區服務作出的一系列部署,需要制定一個專門的社區服務發展規劃;
——社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已成為各類社會群體的聚集點,各種社會矛盾的交會點,各項方針政策的落腳點,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提出的需求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面對城鎮1億以上流動人口、5000多萬退休職工、2200多萬困難群眾和1400多萬下崗失業人員,社區服務的壓力不斷加大。
——解決社區服務發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目前,困難群體救助、居民健康保健、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和再就業、治安等一些群眾切身利益需求,很難在社區層面得到滿足。必須統籌規劃,認真研究解決對策措施,引導各地更加重視社區服務,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區服務,扎紮實實地推動社區服務有序、健康發展。
全國已有30多萬社區服務專職人員
問:我國社區服務的發展現狀如何?
答:“十五”期間,我國社區服務得到長足發展,成效明顯。
社區服務設施數量不斷增加,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十五”期末,全國社區服務中心已達8479個,一般社區服務設施194796個,全國城鎮新增3.2萬多個老年活動之家和約2000個較完善的綜合社區服務設施。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社區服務專職工作人員30多萬人,兼職工作人員50多萬人,社區志願者1800多萬人。社區服務對象從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等逐步擴展到全體社區居民;服務內容從社會救助延伸到就業、醫療衛生、文體教育、物業、家政服務等。新型社區服務機制逐步建立。傳統的由基層政府和居委會獨立提供服務的格局有所改變,社會企事業單位、駐區單位、社區民間組織、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的局面正在形成。
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有望基本覆蓋街道
問:規劃對“十一五”社區服務提出怎樣的目標?
答:總體目標是:到2010年,在全國城鎮逐步建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符合我國基本國情,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立足街道、社區,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形成多方參與、責權明晰、配置合理、和諧有序、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初步建立起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具體包括:一是到2010年,全國每個街道基本擁有一個綜合性的社區服務中心;每萬名城鎮居民擁有約4個社區服務設施,每百戶居民擁有的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二是70%以上的城市社區具備一定現代信息技術服務手段,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東部地區和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發展,創新社區服務體系運行機制,提高社區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水平。其他地區的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狀況要有明顯改善。
明確四大重點發展社區服務
問:規劃確定的發展社區服務重點任務有哪些?
答:“十一五”期間,發展社區服務體系要重點完成四方面的任務:一是要加快發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區公共服務和社區服務業,以滿足居民公共服務和多樣化的生活需求。如群眾日常生活所需的便民利民服務,社區就業和保險服務,社區救助服務,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社區安全服務,社區文化、教育和體育服務,社區老年服務,社區環境服務等。二是要以社區服務站為重點,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構建社區、街道、區(市)社區服務機構分工協作的社區服務網絡。三是要大力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構建社區信息服務網絡,推動形成“資源共享、協同服務、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區服務信息化發展格局,在全國範圍內培育一批信息化示範社區。四是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組織體系,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各個服務主體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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