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副主任楊健強
就《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
有關問題答中國政府網問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國辦發〔2007〕43號,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確了"十一五"期間興邊富民行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和組織實施。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規劃》的有關內容,國家民委副主任楊健強接受了中國政府網的採訪。
問:什麼是興邊富民行動?其宗旨是什麼?為什麼説興邊富民行動是一項德政工程?
答:興邊富民行動,是1999年由國家民委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倡議發起的一項邊境建設工程,實施範圍是我國135個陸地邊境縣(旗、市、市轄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58個邊境團場。興邊富民行動的宗旨是振興邊境、富裕邊民。通過強化政府組織領導,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加大對邊境地區的投入和對廣大邊民的幫扶,使邊境地區儘快發展起來,邊民儘早富裕起來,在發展中進一步增強愛國主義感情和加強各民族大團結,最終達到富民、興邊、強國、睦鄰的目的。
幾年來,興邊富民行動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邊境地區各級政府和群眾的積極響應和行動,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中央財政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和帶動了大量其他各類資金投入邊境地區,實施了一批興邊富民項目,建設了一批興邊富民示範村,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舉一個例子。新疆富蘊縣境內有一條烏倫古河。過去,200公里的河段上只有4座橋,平均50公里才有一座牧道橋,當地哈薩克牧民轉場放牧很不方便。興邊富民行動中,當地政府在烏倫古河上興建了8座橋,方便了各族群眾,這些橋被分別取名為“愛民橋”、“惠民橋”、“益民橋”。正是由於興邊富民行動,積極為邊疆各族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以此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民族團結,邊疆各族群眾親切地稱頌興邊富民行動是中國共産黨的"德政工程"。
問:"十一五"時期興邊富民行動的目標、任務及其重點是什麼?
答:發展總目標是:重點解決邊境地區發展和邊民生産生活面臨的特殊困難和問題,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經濟加快發展,社會事業明顯進步,人民生活水平較大提高,使大多數邊境縣和兵團邊境團場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上達到所在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等以上水平。具體目標有改善基礎設施狀況,保障貧困邊民的基本生活,社會事業較快發展,縣域經濟發展能力增強,邊境貿易較快發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等七個方面。
目前,我國邊境地區發展穩定中面臨的問題不少,需解決的問題也很多。《規劃》從幫助解決邊境各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提出五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改善生産生活條件。主要包括邊境地區公路建設,邊境一線茅草房、危舊房改造,飲水安全工程和農村水利建設,農村電網建設和"村村通電話"工程,生態保護和建設。
二是突出解決邊民的貧困問題,拓寬增收渠道。主要包括實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扶持扶貧龍頭企業,加強勞動力培訓,加快在邊境農村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邊境扶貧試點工作。
三是大力發展邊境貿易,促進區域經濟合作。主要包括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加強重點邊境口岸的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當地産業升級和區域經濟技術合作。
四是加強發展社會事業,提高人口素質。主要包括加快發展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提高邊境地區各族群眾的公共服務水平,提高邊境地區各族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
五是加強民族團結,維護邊境穩定。主要包括開展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正確對待和處理民族問題,構建邊境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
問:如何加大國家對邊境地區發展的支持?
答:國家已為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比如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以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等。這些政策,都集中體現在了《規劃》的政策措施部門,具有很強的操作性。《規劃》強調在實施這些政策時,要向邊境地區傾斜照顧,重點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能,把《規劃》的相關內容,特別是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納入本部門、本領域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實行單列,優先安排,統一組織,統一實施。
中央有關部門對興邊富民行動大力支持,在政策上傾斜,在項目上優先。如去年,交通部對邊境地區安排投資23.5億元;教育部對邊境地區安排"兩免一補"資金5.7億元;農業部對邊境地區安排基礎設施建設投資6.8億元;商務部確定86個邊境縣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縣,共建設農家店3600多個。其他部門也作了大量工作。這些都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可以相信,隨著《規劃》的全面實施,各方面的支持力度都會加大。
問:中央財政如何加大對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的支持?
答:興邊富民行動開展以來,國家民委和財政部密切合作,按照"試點先行、重點突破,總結經驗、逐步推進"的原則,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中設立了興邊富民行動資金,先後支持46個邊境縣開展興邊富民行動。從2000年到2006年,中央財政安排興邊富民行動資金累計4.85億元,吸引和帶動了大量其它各類資金投向邊境地區,幫助邊境地區群眾解決特殊困難和問題,使有限的資金髮揮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推進《規劃》的實施,國家民委已商財政部,從2007年起每年安排興邊富民行動資金1.8億元,比去年增加6900萬元,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由37個增加到60個,佔邊境縣總數的45%。通過加強重點縣的工作,進一步推動全國興邊富民行動的開展。
文件鏈結:《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