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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實惠看得見摸得著——訪衛生部副部長劉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5日 11時1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 呂諾、賈釗)加大對新農合的財政投入,全面推進大病保障試點……衛生部副部長劉謙近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今年正合力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讓億萬參合農民享受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增加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問:新農合籌資水平逐年提高,今年將增加多少?

    答:2003年以來,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從試點初期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去年的200元,今年將提至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

    農民個人繳費原則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難的地區,個人繳費部分可分兩年到位。

    這樣,今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可以達到300元左右。

    問:新農合的保障水平能隨之提高多少?

    答: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今年提高到75%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於6萬元。進一步提高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人均門診統籌基金將達到50元左右。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定點範圍,引導參合農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使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用於村衛生室的比例達到50%左右。

    我們將通過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整個目錄內費用佔比的考核等措施,縮小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和實際補償比例之間的差距。

    問:今年新農合對新生兒和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有哪些新舉措?

    答:從今年起,新生兒出生當年,隨父母自動獲取參合資格並享受新農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規定繳納參合費用。

    各級民政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參合,確保在個人籌資標準提高後,農村貧困人口都能切實享受新農合保障待遇。

    保障大病救治,避免因病致貧

    問:廣大農村居民最怕因病致貧。今年新農合將如何增強參合農民對重特大疾病的抗風險能力?

    答:我們將積極會同民政部門,充分發揮新農合、醫療救助,以及商業健康保險和社會慈善等多種補充保障模式的協同互補作用,建立穩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

    2012年,將繼續鞏固推進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的保障工作,推開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和耐多藥肺結核6種(類)大病的保障工作。同時,優先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12個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試點範圍。

    原則上,新農合對試點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應達到本省限定費用的70%左右,醫療救助基金對於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大病的實際補償比例要達到20%左右。

    我們還要加強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兩項保障制度間信息資源的共享,加快推行農村地區“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方便困難群眾就醫。

    問: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工作如何加快推進?

    答:我們要加快推進試點,擴大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新農合的規模,建立新農合管理、經辦、監管相對分離的管理運行機制。

    我們將積極探索以地市或省(區、市)為統籌單位、利用新農合基金開展重特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或為參合農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進一步放大新農合對重大疾病的保障力度。

    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

    問:新農合基金越來越多,管理工作如何完善和改進?

    答:我們要充分發揮新農合基金的效益,將新農合統籌基金累計結余控制在當年籌集的統籌基金總額的25%以內。要防範基金風險,認真執行新農合基金財務制度,並創新監管手段和方式,健全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我們將繼續協同財政部門做好日常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審計部門開展專項審計,鼓勵各地委託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開展新農合審計工作。對騙取、套取基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同時,要做好新農合基金預算編制工作,推進基金管理公開透明;落實各級財政補助資金。

    問:支付方式改革能有效避免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及新農合資金的不合理消耗。今年將如何通過這方面的工作提高參合人的受益水平?

    答:我們將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結合臨床路徑的實施,在全國範圍內積極推進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總額預付等多種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要建立新農合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訂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情況列入新農合對醫院的分級評價體系。積極推動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代表、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充分發揮新農合的引導作用,建立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障聯動機制,形成對醫療行為內控和外控相結合的調控機制,為廣大參合群眾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和更有力的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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