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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左踐]保監會要科學合理來做這件事情。保單的有效期是跨會計年度的,舉一個例子,從去年7月1日實行交強險,到今年6月30日,滿一年了,但是從去年7月1日後買的保單,到今年6月30日均未滿期。所以現在實施制度到了一年,但是大多數保單都沒有到期,保單都沒有完結,這樣賠償的責任就不能説結束了。結束了的保單,也並不意味著它的賠款責任結束了。比如去年7月1日的保單到今年6月30日的保單,但是在今年6月30日發生了一起賠案,公司要查勘、定損,因為查勘定損還要一定時間,雖然7月1日之前沒有賠出去,但是這塊錢必須提出來,不能算公司的利潤,作為準備金放在那裏,等這個事故全部查看定損完畢,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沒有爭議了,把這塊錢就賠給消費者。所以保險有區別於一般的工商生産企業的核算方法。保監會公佈這些數據是按照科學規律,按照法律的要求,會負責任地向社會公佈。 [2007-07-19 17: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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