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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左踐]這實際上是三個問題。費率浮動和交強險的基礎費率調整是兩回事,所以不需要等到基礎費率調整,這兩個中間沒有必然聯絡。交強險費率浮動的法律依據就是交強險條例第八條,法律裏對浮動的辦法和具體做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寫得很詳細。也就是説,交強險滿一年以後,投保人在續保的時候,根據上一年有沒有交通違法行為、有沒有交通事故要實行挂鉤浮動,沒有交通事故、沒有違法行為,第二年的費率就要享受優惠,連年沒有,連年優惠。如果有的話,就要上浮費率,特別是對多次交通事故和重大事故,上浮的幅度還要大一些。交強險從去年7月1日實行,到現在已經滿一年,已存在續保的保單了,所以保險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浮動的要求來操作。費率浮動問題法律已有具體要求,所以保險公司必須要做,跟基礎費率調整沒有必然聯絡。 [2007-07-19 15: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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