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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發行正式啟航 中國資本市場日臻完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14日正式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這標誌著我國醞釀多年的公司債券發行正式啟航,為我國資本市場注入新的活力,使我國資本市場更加完善。

    公司債降低融資門檻 開拓融資新渠道

    此次正式出臺的《試點辦法》規定,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制度採用核準制,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募集資金用途不再與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挂鉤,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且允許上市公司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等。

    中國資本市場研究會秘書長王一萱説,發行門檻大幅降低、發行價格市場化等新規預計會引起以上市公司為主的大中型公司的濃厚興趣,發行需求會很大。公司債券的市場化發行管理相對於以往企業債券的額度管理是非常重大的體制改革,從而也會激發公司債券市場的活力。

    她分析説,公司債券的推出對企業來説開闢了從資本市場籌措資金的新渠道,可以大大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型公司的資金成本將下降。同時,企業的資産負債結構也更容易調整,從而形成更優的資産負債比率。

    金融分析師劉偉奇説,建立公司債市場有利於減少原來股市承擔的一部分不應該承擔的融資功能,建立有層次多元化的資本市場。

    王一萱分析,對資本市場來説,公司債券的推出將豐富資本市場的産品鏈,債券市場“跛足”的情況得到緩解,對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間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轉變,發揮資本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至關重要。

    公司債豐富投資産品 疏導市場投資力量

    劉偉奇説,就風險和收益來説,公司債將是國債和股票良好的投資産品補充。中國人的投資意識已經逐漸覺醒,由於投資渠道狹窄,用“堵”的方法已經無法抵抗市場投資的力量和熱情。

    據了解,發達國家和地區直接融資的比重都在50%以上,有的達到80%甚至更多,而中國直接融資比重在10%至15%之間。

    目前,我國城鄉居民存款餘額超過17萬億元,發展直接融資的潛力和需求都很大。自去年以來,我國股票市場吸引了大量投資者,滬深兩市賬戶總數已經接近1.13億戶。上證綜合指數在一年之內攀升3000多點,14日再創新高,收于4876.85點。

    劉偉奇説,必須增加投資渠道來合理疏導市場投資力量,相對期貨等金融衍生品,公司債這種基礎金融産品更適合擔當此角色。

    證監會前主席周道炯説,加快證券市場、外匯市場和債券、基金業的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有利於充分利用閒置資金,也有利於防範和化解銀行風險,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步發展。

    活躍公司債券市場三大問題待解

    雖然預計會受到企業的普遍歡迎,但專家也認為,公司債券市場的活躍除了發行制度的改革外,還需要交易、信用評級和債權保護等一系列基礎設施建設。

    王一萱認為,首先是公司債的交易平臺問題。公司債券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是公司債券的重要投資主體如銀行和信用社等還不允許在證券交易所開戶交易債券。由於禁入交易所市場,這部分投資主體購買企業債券的積極性就會有所折扣。

    二是信用評級問題。當前我國信用評級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還不夠,而發行信用債券必須有獨立和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作為重要依據。根據《試點辦法》, “公司債券的信用評級,應當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但哪些評級機構能夠入選,評級質量如何還需觀察。

    三是受託管理人問題。券商做受託管理人如何避免服務發行人和投資人的利益衝突,要避免銀行和信託擔任公司債管理人參與公司債發行審批決策帶來的利益衝突。

    專家認為,在目前市場資金面寬鬆,需要吸收過多流動性的情況下,儘早推出公司債券是很好的舉措。但在公司債推出初期,我國正處於加息週期,利率市場化的步伐加快,債券産品設計必須考慮利率可能的變動,以浮動利率産品為妥。

    王一萱説,初期不必刻意控制發行節奏,以便向發行註冊制過渡。在小企業發債方面可以進行捆綁發行,以增強信用。如果需求旺盛,應該保證供給。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出臺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14日正式頒布實施《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這標誌著我國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正式啟動。

    按照“先試點、後分步推進”的工作思路及有關通知的要求,公司債券發行試點將從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試點公司範圍僅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

    證監會表示,《試點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對於發展我國的債券市場、拓展企業融資渠道、豐富證券投資品種、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次正式出臺的《試點辦法》對發行方式、發行條件、發行程序、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體現了建立市場化導向的公司債券發行監管體制的指導思想。

    證監會表示,要放鬆行政管制,建立以發債主體的信用責任機制為核心的公司債券市場體系以及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債券受託管理人等市場化的配套制度,充分發揮仲介機構和投資機構識別風險、分散風險和化解風險的功能,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公司債券市場發展中的基礎作用。

    《試點辦法》規定,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制度採用核準制,引進股票發行審核中已經比較成熟的發審委制度,實行保薦制度,建立信用評級管理制度。

    同時,《試點辦法》還確立了若干市場化改革內容: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募集資金用途不再與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挂鉤,包括可以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改善財務結構等股東大會核準的用途;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採用櫥架發行制度,允許上市公司一次核準,分次發行等。

    根據《試點辦法》,申請發行債券的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且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産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此外,《試點辦法》還特別強化了對債券持有人權益的保護:一是強化發行債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及時、完整、準確地披露債券募集説明書,持續披露有關信息;二是引進債券受託管理人制度,要求債券受託管理人應當為債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並不得與債券持有人存在利益衝突;三是建立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通過規定債券持有人會議的權利和會議召開程序等內容,讓債券持有人會議真正發揮投資者自我保護作用;四是強化參與公司債券市場運行的仲介機構如保薦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責任,督促它們真正發揮市場仲介的功能。

無擔保免審批 債市新規為企業打開低成本融資之門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任芳、趙曉輝)中國證監會14日宣佈,《公司債發行試點辦法》即日起公佈實施。試點辦法規定公司債發行實行核準制,發債公司可以無擔保,發行價格通過市場詢價確定,為企業打開了低成本融資渠道。

    擬發債公司需滿足的“硬”條件有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利息;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産額的40%。徵求意見稿中“未被設定擔保或採取保全措施的凈資産不少於本次發行後累計債券餘額”這一“硬”條件在試點辦法正式公佈時被刪除。

    發行程序相對簡潔: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並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核準;保薦人保薦並向證監會申報;收到申請文件後證監會在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進行初審、審核,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決定。

    試點辦法規定,公司債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確定,而不必如企業債那樣去人民銀行確定利率區間。可以預見,企業債的發行將逐步走向市場化定價。

    “免審批、無擔保、市場定價,試點辦法這三大亮點基本清除了企業發債難的重大障礙。”中信證券市場部有關人士表示。

    不過,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試點初期,只有凈資産規模在10億元至15億元的大型上市公司才能發行無擔保公司債,將來中小企業發行公司債將會先採用擔保、質押等手段,逐步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資料,在此基礎上漸進式發展。

    中國早在1987年就頒布了《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但企業債市場一直停滯不前。截至2006年底,中國企業債餘額為2831億元,僅佔年債券市場餘額的5%,佔GDP的比例不到1.4%。

    專家認為,多頭管理是困擾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的最大問題。發行企業債由國家發改委審批,利率由央行確定,企業債上市由證監會負責,一般需由銀行提供信用擔保。企業人士表示,僅審批程序一項常常需要一年以上時間。

    中信證券市場部杜雄飛説,申請時間長,準入限制多,使近年來發行的企業債實際上具有“準國債”性質,近80%集中在交通運輸、電力水利等基礎設施領域,且主要為國有大型企業所發,接近於國際上通行的政府機構債和市政債券。

    北京大學教授曹鳳岐表示,公司債的推出,將增加中國債券市場可投資的新品種,為中國企業打開了一條高效、低成本的融資渠道。同時,可以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失衡的問題,也可以避免企業整體的融資風險過度集中于銀行,對中國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巨大推動作用。

    他説,從更長遠的角度來看,受限制更少、企業自主性更強的公司債,必將成為債券市場的主角。預計到2010年公司債和企業債的總市值有望超過一萬億元人民幣。

新聞背景:公司債和企業債有何異同?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陶俊潔、趙曉輝)公司債是企業為籌措長期資金而向一般大眾舉借的款項,企業承諾于指定到期日向債權人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並於固定期間按期依據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企業債是指從事生産、貿易、運輸等經濟活動的企業發行的債券。在西方國家,由於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所以在西方企業債券即公司債券。

    在中國,企業債券泛指各種所有制企業發行的債券。中國企業債券目前主要有地方企業債券、重點企業債券、附息票企業債券、利隨本清的存單式企業債券、産品配額企業債券和企業短期融資券等。

    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區別包括:

    ——發行主體的差別。

    公司債券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範疇,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註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

    ——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

    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發債資金如何使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産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信用基礎的差別。

    由於發債公司的資産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差別不大。

    ——管製程序的差別。

    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註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權限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發債審批比較嚴格。

    ——市場功能的差別

    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

新聞分析:公司債發行總體利好保險業 研究風險對策是關鍵

    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毛曉梅、王文帥)“公司債的發行,總體來説對保險業是利好,首先是拓寬了投資渠道,同時,由於公司債券利率相對較高,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可望提高。不過從産品角度講,之前購買投資型險種的投保人可能會轉而將資金投向公司債,從而造成保費的分流。”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教授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作上述表示。他説,公司債的發行將給包括個人在內的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因此對保險機構而言,其影響從投資來講是好事,從産品銷售來講又有負面作用。

    在我國,保險機構作為較大規模長期資金的持有人,目前已成為債券市場上僅次於銀行的第二大機構投資者。2005年,債券投資首次超過銀行存款成為保險機構的第一大投資工具,保險資産結構出現了戰略性轉變。2006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9451.45億元,佔到當年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53.14%。今年上半年,債券投資佔比45.3%,仍為保險資金投資的主渠道。

    國際經驗表明,債券市場一直是保險機構投資的最主要領域。美、英、法、德等國保險業的固定收益債券市場投資比例高達60%至70%。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張洪濤教授、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庹國柱教授均表示,保險資金追求安全、穩健的特性,必然決定了債券這種固定收益工具成為其投資組合的主要部分。但公司債發行前保險機構面臨的問題是,有充足的資金,有不斷放寬的政策,卻沒有相應的債券供應,沒有足夠的數量和品種可供選擇。

    根據中國保監會2005年8月頒布的《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目前保險機構可投資債券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及有關部門批准發行的其他債券,基本囊括了目前債券市場推出的所有券種,併為未來創新品種留下投資空間。

    專家們表示,公司債的發行,無疑有利於建立高效平衡的多元化資本市場,優化保險業投資組合收益。但同時他們也表示,隨著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風險防範工作將更加重要。張洪濤説:“相對於國債和金融債,公司債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較高,因此,投資公司債的關鍵是控制風險,保險公司要建立和完善風險評測和管理手段。”

    至於公司債的推出可能誘發投保人退保而轉投公司債的問題,業界普遍認為,短期來看投資型保險産品的銷售確實將面臨壓力,但長期來看,在金融産品日益豐富的情況下,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在産品開發、業務結構調整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突出保險産品的保障特色,提高核心競爭優勢,業務就不會出現太大的波動。

新聞分析:公司債破冰對中國銀行業影響幾何

    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記者劉詩平、任芳、黃少達)中國證監會8月14日正式公佈《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意味著市場期待已久的公司債正式啟航。公司債破冰,對中國銀行業影響幾何?

    銀行界人士普遍認為,公司債初期試點範圍,僅限于在中國內地以及境外上市的中國境內公司。若大型上市公司更多地選擇公司債來獲得融資支持,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會有一定的擠出效應。而且今後擴大到非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將會是大勢所趨。

    資本市場研究會秘書長王一萱説,對於銀行來説,大型優質企業脫媒轉向資本市場進行債務融資,肯定會帶來客戶的流失和貸款業務的下降。

    一般公司融資的主要途徑,是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公司債券市場的壯大,從長期來看對銀行貸款會形成一定的替代效應。特別是銀行的大型客戶,一般由於信用記錄良好而在債券發行市場較受歡迎,它們對銀行貸款依賴的減輕,無疑會對銀行的經營形成一定的壓力。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表示,公司債的發展,將對傳統的銀行業提出較大挑戰,並直接推動中國金融體系的市場化變革。

    金融分析師劉偉奇認為,公司債的逐漸成熟將迫使國有銀行不得不改變以往依賴大客戶的做法,向消費金融、理財、中小企業貸款和中間業務方面轉型,從賺利差的錢轉向賺管理的錢,銀行在未來國民經濟中的角色將加速變化。

    “企業發行公司債毫無疑問會對商業銀行産生影響,銀行必須面對企業客戶的流失。但從積極的意義來説,公司債發行促使銀行業加大金融創新步伐。銀行將會借此實行産品、結構、業務模式的改革和服務水平的提高。”吳曉求説。

    王一萱認為,銀行通過購買高品質的公司債券可以分享優質客戶,雖然其中的利差有所降低。從根本上來講,我國的銀行業需要通過拓展中間業務來應對脫媒的趨勢。

    綜合專家觀點,從長期來看,公司債券的發展對中國銀行業將産生重大影響:逐步壯大的債券市場將改變中國金融市場的結構不均衡,減少金融資産過度集中在銀行體系,從而減少金融市場對於銀行體系高度依賴的風險。

    中國銀行高級分析師溫彬説,金融風險長期以來壓在銀行系統的身上,因此國家一直鼓勵發展債券市場,在滿足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同時,降低企業融資集中在銀行系統的風險。

    劉偉奇表示,公司債促使銀行加速戰略轉型,建立起現代商業銀行管理體系以應對金融脫媒化的壓力,這對增強國有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競爭力是好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未來將專注商業銀行領域以應對競爭,或加強金融混業化的佈局,打造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的綜合金融集團。

    加強證券期貨法律體系建設保障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強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制度與直接融資制度,制定、修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産若干問題的通知》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等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改進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強透明度,進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結構。

   證監會就《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為適應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市場的需要,規範公司債券的發行行為,促進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根據《證券法》、《公司法》,我會起草了《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試點初期,試點公司擬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

    當前經濟形勢述評:我國的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去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在經歷長達4年的持續低迷之後,實現了轉折性變化,與宏觀經濟同步,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與此同時,今年也是資本市場繼續夯實基礎、不斷創新發展的一年,市場品種與交易方式、投資者結構、市場規模和環境等都在發生較大變化,法律法規體系日趨健全,市場監管體系逐步完善,上市公司質量穩步提高,投資者隊伍日益壯大,資本市場具有的各項功能得到有效發揮。這些新情況、新態勢對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既帶來了新的機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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