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制度改革一手牽著生態,一手牽著群眾實惠。海南林權改革開始破“冰”前行,一些人對林權改革是否會影響生態抱有疑慮:林權明晰到農民手後,是否會造成亂砍濫伐?
省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海南林權改革不會破壞生態效益,海南林權改革的原則之一是管住生態公益林,放活商品林。國家生態公益林和集體生態公益林都不參加林權改革,嚴格保護。國有林地也暫不進行林權改革。
據介紹,全省規劃林地面積3100.1萬畝,佔全省土地總面積的60%。其中公益林地1348.5萬畝,佔43.4%,商品林地1751.6萬畝,佔56.6%;國有林地1817.2萬畝,佔58.6%,集體林地1282.9萬畝,佔41.4%。在1282.9萬畝集體林地中,公益林地394.3萬畝,商品林地888.6萬畝。
該負責人説,為加強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國家和省裏都有專門經費進行補償,隨著經濟發展,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還要逐年提高。目前還是5元/畝,國家明年有可能把標準提高到10元/畝。省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海南省中部山區生態敏感的市縣進行財政轉移支付,支持當地建設。
他表示,全省林業部門將進一步做好生態公益林的規劃,對國家生態公益林、省重點生態公益林明確山頭,劃界定樁,並進行公告。每一塊林地都落實管護員,做到每一塊生態公益林都要有人負責。此外,向老百姓廣泛宣傳,增強群眾保護意識,引導村民制定保護公約。
他還建議,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出臺 《海南省生態公益林管理條例和辦法》,強化地方管護責任,各級政府層層簽訂責任狀,地方政府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負全責。
對於林權改革的林地,他建議在法律範圍內適度放寬商品林的經營,幫助農民制定科學的經營方案。一旦調整好林業産權關係,將山林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處置權交給農民,農民經管林子和增加收入就進入良性循環。(鄧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