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産保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指引
第3號:火力發電企業
目次
1.範圍
2.總則
3.術語和定義
4.識別關鍵風險的方法和標準
5.防護措施失效評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則
6.人為因素風險評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則
7.結論
1. 範圍
本指引規定了火電廠危險單位劃分的原則、方法和內容。
本指引適用於火電廠危險單位劃分的評定。
2. 總則
鋻於財産保險業務實踐的多樣性,本文旨在系統地歸納總結危險單位劃分操作中必須考慮的要點和可以使用的基本方法。對於具體業務的危險單位劃分操作,保險公司應以本文為基礎,做出符合業務實際情況的判斷,或採取更為謹慎的原則和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危險單位
危險單位:一次保險事故對一個保險標的造成的損失的最大範圍。
3.2 火電廠
火電廠:把礦物燃料的化學能以熱能的形式釋放,再把熱能轉換成機械能,進一步轉換成電能的場所。
3.3 蒸汽輪機
蒸汽輪機:以高溫高壓的水蒸汽為工質,推動渦輪機械旋轉,把蒸汽的熱勢能轉換成機械能的設備。
3.4 燃氣輪機
燃氣輪機:以高溫高壓的煙氣為工質,推動渦輪機械旋轉,把燃料的化學能轉換成機械能的設備。
4. 識別關鍵風險的方法和標準
在本文中關鍵風險是指可能給標的造成最嚴重損失後果的風險因素,此類風險雖然發生概率較低,但仍應被認定為劃分危險單位的主導因素。本段介紹此類評估的基本方法。
4.1 火災風險是各類火電廠普遍存在的關鍵風險之一
4.1.1 火電廠中極有可能引起火災的物品名稱
火電廠是把燃料的化學能最終轉變成電能的場所,中間存在燃料的燃燒過程,所以燃料本身就容易引起火災。燃煤電廠中的燃煤、輸煤系統以及煤粉粉塵,燃油燃氣電廠中的燃油和燃氣都可能引起火災和爆炸。另外,火電廠的大型設備中普遍用到各種潤滑油和絕緣油,如蒸汽輪機的軸瓦潤滑油、變壓器的絕緣油,這些都存在泄漏的危險。還有氫氣冷卻系統,也可能引發火災事故。
4.1.2 損失原因
如果泄漏嚴重、報警監控系統不完善或滅火系統不能有效工作,都有可能引起主要設備的損毀,甚至是整個廠房的燒燬。
4.1.3 火災風險評估內容
廠房的佈置、機器設備的佈置、監控系統是否正常工作、滅火系統在特殊情況下是否能夠有效地起到滅火的作用以及火電廠整體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都是評價火災風險的有效依據。
4.2 爆炸風險也是火電廠普遍存在的關鍵風險
4.2.1 爆炸風險環節名稱
無論是蒸汽輪機機組還是燃氣輪機機組,都具有高溫高壓的工況,都使用高溫高壓的工質,這就存在極大的爆炸風險。因為高溫高壓段本身就是火電廠關鍵設備的關鍵部分,而且如果一旦爆炸威力巨大,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帶來巨大的損失。另外,燃煤電廠的煤粉粉塵、燃油電廠的儲油罐、燃氣電廠的供氣系統,還有發電機等設備中的氫氣冷卻系統,都存在爆炸的風險。
4.2.2 爆炸風險重點部位
如鍋爐、蒸汽輪機、燃氣輪機,都具有爆炸的風險,如果情況嚴重,不但造成設備本身的全損,而且爆炸可能損毀廠房甚至廠房周圍的建築或設備。所以,火電廠的爆炸風險也是關鍵風險。
4.2.3 爆炸風險防控措施和評估內容
火電廠通過大量佈置傳感器的方法對各個工況下的物理參數進行監控,一旦發現這些參數不正常,立即進入保護狀態,切斷相關設備或進行相關保護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所以,火電廠監控系統是否正常工作和電廠內部管理是否完善是評價爆炸風險大小的重要依據。
4.3 火災風險和爆炸風險是火電廠財産險最重要的兩個關鍵風險
4.3.1 産生原因和風險的關聯性
引起這兩種事故發生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意外事故、工人操作不當,也可能是設備本身在設計或製造上存在缺陷。而且火災本身會引起爆炸,爆炸的同時也會伴隨著火災,所以危害很大。
4.4火電廠機損險
4.4.1 機損險損失影響
火電廠機損險可能的最大損失一般小于財産險,這是因為機損險的損失一般情況下只涉及到機器設備本身,最多也只是影響到單獨的機組,除非有兩台或兩台以上機組共用重要的關鍵設備。
4.4.2 機損險損失原因
機器設備本身在設計或製造上存在缺陷;設備工作于不正常的工況;工人操作失誤;斷電斷水等其它的意外事故。除了設計製造上的問題外,其餘的風險都可以通過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業務素質來得到有效的改善。
4.5 建安工險風險
一般都包括承保試車期風險。
建安工險風險特點和原因:在試車期,火災和爆炸同樣是關鍵風險。與財産險和機損險不同的地方是,這時火災和爆炸是由於設備的安裝或調試所引起的。
5. 防護措施失效評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則
5.1 一般的火電廠
一般的火電廠屬於大型企業。對於投入運營的火電廠,有一系列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操作、安全檢查、消防防火等。作為劃分危險單位的前提,應評估是否存在所有防護措施同時失效的可能。這主要從企業對於安全生産是否重視的角度來評估。一旦企業在這些方面投入的資金有限,管理上不夠重視,就可能同時影響到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從而引起事故或使原本可以控制的小事故發展成無法控制的大事故。如,安全操作和安全檢查是防範風險的兩個重要手段,消防防火則是對事故發生後進行及時的補救,使損失得到控制。對於火電廠的主要設備,一旦這兩個方面同時失效,則該設備的損失會同時導致周圍設備的損失甚至整個廠房及設備的毀壞。所以,在防護措施失效評估時,要同時考慮上面的幾個因素,如果都不能達到標準,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損失。假如是其中的某一項不能達到要求,危害可以得到一定的控制。
對於安全防護措施存在明顯缺陷的保險項目,在劃分危險單位時除遵守本指引的有關規定外,還應格外謹慎,並堅持存疑不分的基本原則,以保證保險公司的經營安全。
5.2 火電廠的建安工險
防護措施主要分成兩個方面,一是土建方面的安全防護,二是設備安裝調試方面的安全防護。火電廠的設備在總投資中所佔的比重比較大,而在土建期間設備一般還沒有到達,所以設備調試的防護措施失效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要大於土建時期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設備安裝時期的防護措施主要是制定嚴格的安裝調試計劃和相應的突發事故處理方案。如果參與安裝調試的單位的資質不佳,調試人員經驗欠缺,同樣會引起非常嚴重的後果,不但損壞機器,甚至可能發生爆炸等危險事故。
所以,火電廠在調試期和運營期同樣存在巨大的火災爆炸風險。
6. 人為因素風險評估的方法和基本原則
各類事故的發生多數與人為因素存在內在聯絡,安全防護措施也有可能遭到人為因素的干擾,如工作人員違反電廠安全生産管理規定、發生事故時不能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等情況,此類問題多數是企業內部風險管控制度滯後的體現。火電廠雖然在安全管控上普遍比較重視,但同樣存在工人操作不當、技術人員處理事故的能力不強以及對相關流程管控不嚴等問題。工人的誤操作、擅離職守同樣會引起火災、爆炸等風險。人為因素造成災害的可能性的大小要從幾個方面來評估。首先,企業有沒有完善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其次,企業對職工的培訓是否到位;再者,企業對人為因素的風險管控是否重視。如果對以上幾點都認真執行,那麼人為因素的風險就可以大大地縮小。但人為因素的影響不可能完全避免,所以提高火電廠的自動化就成為減少人為因素風險的有效手段。在劃分火電廠危險單位時,不可忽視人為因素的影響,對於缺乏完善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或者雖有制度但沒有對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或者不能保證嚴格貫徹執行規章制度的電廠,其危險單位的劃分應在本指引文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依照謹慎原則,從嚴執行。
火電廠建安工時期的人為因素風險主要是表現在試車期的風險。負責安裝調試的單位的管理水平、試車人員的工作認真程度、調試熟練程度、處理突發性事件的能力等都是風險評估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7. 結論
綜上所述,雖然各種類型火電廠風險差異較大,但危險單位劃分原理相同,為了便於操作,不論是汽機電廠、燃機電廠、聯合循環電廠還是柴油機電廠,都採用統一的危險單位劃分方法。
7.1 火電廠財産險/財産利損險/建安工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
7.1.1 一個火電廠只有一座主廠房視作一個危險單位,不論這個主廠房內有幾臺機組;如果承保了利損險,相應的利損險應與主險相加作為一個危險單位。
7.1.2 一個火電廠有兩座主廠房,並且安全間距大於50m,可以劃分為兩個危險單位。如果兩座廠房的設備沒有共用的輔助設施,利損險危險單位可以按相應的利損保額比例劃分並分別與主險相加;如果兩座廠房的設備有共用的輔助設施,相應的利損險危險單位不可以拆分,應將利損險總保額分別與主險相加作為一個危險單位。
7.1.3 對於部分獨立的輔助設施如碼頭、冷卻塔、職工宿舍、備品備件倉庫、辦公樓等,如果與主廠房安全間距大於50米,可以將這些輔助設施視作獨立的危險單位。對於利損險,無論附屬設施和主廠房的安全間距有多大,均不能拆分,必須在兩個危險單位上同時加上利損險的總額。
7.2 火電廠機損險/機損利損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
如果沒有共用的設備,機損險每台機組(包括機組附屬設施)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危險單位;如果有共用的設備,有共用設備的機組合併作為一個危險單位。機損利損險可以按相應的利損保額劃分並與原來的危險單位相加作為一個新的危險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