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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進一步規範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9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規範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相關工作
細化管理,提高非居民稅收服務水平

    10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召開實施《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視頻會議,就《管理辦法》進行全國性的視頻輔導,並研究部署執行工作。據了解,今年1月—9月,全國非居民企業實現稅收436.56億元,同比增長52.2%。其中,企業所得稅322.84億元,同比增長63.2%。通過源泉扣繳的企業所得稅為267.69億元,同比增長116.1%。

    據介紹,從20世紀80年代與日本的稅收協定生效執行以來,我國已經對外簽署了90多個稅收協定。國家稅務總局雖然曾先後制定併發布了一些指導性文件,但總體來説,程序方面的規定仍不系統。從今年10月1日起,我國首個《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非居民企業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否則不得享受有關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力求貫徹將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管理視同減免稅管理的總體思路,較多地參考和借鑒了國內減免稅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執行稅收協定的特點作了適當改變。據了解,《管理辦法》出臺後,已經引起各國政府以及國際組織和跨國納稅人的高度關注。

    國際稅務司有關負責人在視頻會議上表示,新《企業所得稅法》執行以來,稅收協定的執行面臨新的挑戰,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大量增加。從去年開始,國際稅務司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了稅收協定工作計劃,並於今年8月印發了《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目前,正結合《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和相關稅收協定範本註釋,研究制定全面的稅收協定解釋性文件,預計在今年底前下發。同時,啟動稅收協定執行信息化建設,建立稅收協定執行的後臺支持系統和前臺管理技術系統,適時掌控稅收協定在全國的執行情況,並理順全國稅收協定執行的組織架構。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已要求各地國際稅務管理部門,力爭在今年底前基本規範非居民企業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審批和備案,制定本省本地區的具體執行辦法,明確內部流程和崗責,制定崗責考核標準,建立健全稅收協定待遇審批和備案的內部監控機制,防範執法風險,嚴防在稅收協定待遇的審批和備案中出現違紀行為。同時,要提高非居民稅收服務水平,進一步做好稅收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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