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至18日,國家教育督導團將對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西、湖南、寧夏、新疆和山西等8省(區)進行中小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專項督導檢查。
此前,自200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以來,國家教育督導團已先後對全國18個省(區、市)學校體育衛生工作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並在檢查結束後向各地印發了公報。各地結合自身實際,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各項問題,收到了良好效果,有力促進了體育衛生工作的開展。
為貫徹落實全教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進一步推動中小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家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再次組織專項督導檢查。本次督導檢查的重點是各地落實教育部《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和《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貫徹〈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評估方案(試行)》的情況。檢查將採取聽取政府彙報、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個別訪談、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地學校體育衛生工作進行全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