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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全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4日 09時58分   來源:山西日報

    山西省是我國典型的資源型地區,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供應基地,長期以來為國家能源供應和現代化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但由於過分依賴煤炭等資源開發,發展方式粗放,導致産業結構單一、生態環境惡化、資源浪費嚴重、生産事故頻發等一系列矛盾和問題,亟需通過深化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探索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路子。2010年11月,國務院批准山西省作為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以下簡稱 “試驗區”),對於推動山西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破解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重要意義。為全面推進試驗區建設,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圍繞産業轉型、生態修復、城鄉統籌、民生改善,探索建立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體制機制,為全國其他資源型地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發揮示範作用。

    (二)主要目標。

    第一階段。通過實施山西省“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初步形成 “以煤為基、多元發展”的産業體系,資源型産業改造提升取得明顯成效,接續替代産業和服務業比重顯著提高,經濟對煤炭資源的依賴明顯降低,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把山西建設成為國家新型能源基地、全國重要的現代製造業基地、中西部現代物流中心和生産性服務業大省、中西部經濟強省和文化強省。

    第二階段。到2020年,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支撐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産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顯著改善、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不斷提高,以民生改善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明顯加強;綜合經濟競爭力和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中等偏上水平,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安全事故、能源消耗問題明顯改觀,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

    力爭通過20-30年的努力,綜合配套改革效應持續顯現,結構合理、新型多元、競爭力強的現代産業體系全面建立,綜合經濟競爭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達到全國上游水平,呈現經濟發達、人民富裕、生態良好、社會和諧的嶄新面貌。

    (三)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破除阻礙經濟轉型、科學發展的觀念和體制機制束縛,鼓勵探索試驗有利於資源有效利用、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做法。

    ——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既要充分發揮政府在制定規劃政策、保護資源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主導性作用,又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堅持著眼長遠,立足當前。深刻認識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緊迫性,既要做好長期奮鬥的準備,從戰略高度進行謀劃部署;又要抓住起步階段的關鍵幾年,從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入手,只爭朝夕、紮實推進,為全面實現經濟轉型打下堅實基礎。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主要任務

    推進試驗區建設, “十二五”時期是關鍵階段,要集中部署推進産業轉型、生態修復、城鄉統籌等方面的轉型主要任務,努力實現試驗區建設良好開局。

    (一)以循環經濟和技術進步為基本路徑,全面推進産業優化升級。

    1.提高煤炭資源開採回採率、就地轉化率和綜合利用率。切實用好寶貴的煤炭資源,用最少的資源消耗實現最大社會産出。全面實現煤礦綜合機械化開採,提高煤炭開採回採率。加強對原煤洗選的監督管理,提高原煤入選率。根據環境承載能力,推進煤炭資源就地轉化,發展坑口電站、變輸煤為輸煤和輸電相結合,高水平實施現代煤化工升級示範工程,發展市場前景好、污染排放低、技術水平先進的現代煤化工産業,延長煤-電-鋁、煤-焦-化、煤-氣-化、煤-電-材等資源循環産業鏈。加強鋁釩土、白雲石等優勢資源就地轉化,提升加工利用技術水平。加強共伴生礦、工業“三廢”和再生資源的綜合開採高效利用,推進低熱值煤發電和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棄物加工轉化利用,支持高爐煤氣、焦爐煤氣等廢氣發電和化工應用。加快山西大同塔山特厚煤層等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積極發揮示範引導作用。按照“先採氣後採煤,先抽後採”的原則,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和綜合利用;對於過去已經批准的同一區域內煤層氣和煤炭礦業權分屬不同礦業權人的項目,通過協商解決先抽後採問題;新開發項目應先採氣後採煤,實行先抽後採。

    2.繼續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企業兼併重組。堅持依法行政,遵循市場原則,全面落實礦産資源規劃,按照一個規劃區塊範圍內原則上只設一個勘查開發主體的原則,進一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煤炭回採率和安全生産、清潔生産水平,減少生態破壞、加快生態修復。推進焦化、冶金、電力等行業的産業整合和兼併重組。打破産業邊界,加快推進煤炭、冶金、焦化、電力、建材等上下游關聯産業的聯合兼併重組整合,促進資源型企業跨行業、一體化發展。

    3.改造提升資源型産業。堅持以循環經濟為主要抓手,以 “多聯産、全循環、高端化”為基本模式,加大技術改造投資力度,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煤炭、焦化、冶金、電力等資源型産業,使多數資源型企業的主要工藝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全面提升煤炭産業規模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設晉北、晉中、晉東三大煤炭基地和晉北、晉中、晉東南三大煤電基地,加強晉電外送能力。嚴格控制焦化産能,推進焦炭企業技術進步和升級換代。優化冶金行業産品結構,控制總量擴張。全方位推進煤炭資源和其他礦産資源清潔利用,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加大淘汰落後産能、“關小上大”等量或減量替換力度。積極探索高碳産業實現低碳發展的新模式,在電力、冶金、焦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推進碳捕捉、碳封存、碳利用的技術研發示範和産業化。

    4.培育壯大接續替代産業。堅持低污染、低消耗、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的産業技術標準,強化政策引導,推進接續替代産業跨越式發展,顯著提高其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力發展煤礦機械、鐵路裝備、重型機械、重型汽車、不銹鋼和鋁鎂深加工等山西有産業基礎和市場潛力的産業。發揮後發優勢,重點發展資源深加工類新材料、高成長性新材料和高精尖新材料産業,創造條件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産業。通過10年努力,使接續替代産業成長為支柱性主導産業,主要工藝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5.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努力使服務業增加值比重5年提高到40%以上、10年提高到50%左右。充分發揮山西作為中華文明重要發祥地、中國古代建築 “博物館”等的歷史文化優勢,利用好晉商大院、關公故里、佛教聖地等得天獨厚的旅遊資源,把旅遊業打造成重要的支柱産業。推動電信網、廣播電視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推進物聯網技術的研發與應用。依託豐富的物流資源,完善城鄉現代物流體系,支持發展煤炭、冶金、化工等基礎能源原材料專業物流,推進綜合物流樞紐和大型現代物流園區建設,著力提高物流服務效率和專業化、信息化水平。把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建設成為立足山西、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現代化的交易中心。著力促進科技信息、會展商務、節能減排等生産性服務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發展。積極發展商貿流通、住宿餐飲、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體育産業等生活性服務業。

    6.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全力推進循環經濟試點省建設。推廣煤炭、電力、冶金、化工等行業循環經濟發展典型模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園區和生態工業園區,用循環經濟理念和模式對各類園區進行再規劃、再改造。加快推進朔州市開展國家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試點工作,帶動建設一批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在切實加強污染防治的基礎上,建立工業廢棄物、廢舊汽車、廢舊家電回收利用體系,促進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7.加快推進産業集聚區發展。把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家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産業集聚區作為産業轉型的主要載體,推動重大項目相對集中佈局。創新産業園區發展模式,加大規劃、建設和改造力度,提升各類園區承載力和發展水平。啟動建設太(原)榆(次)科技創新産業集聚區。支持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太原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加快發展。推動資源型城市建設科技創新園區和循環經濟園區。

    (二)以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修復為主要抓手,著力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1.加快生態治理修復。以汾河流域和大同礦區生態修復為龍頭,對全省11條重點河流和國家規劃的18個重點礦區的採煤沉陷區、採空區、水土流失區、煤矸石山,全面推進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工程。全面推進尾礦庫安全治理與閉庫。加大煤田滅火力度,保護資源,防止對生態環境新的破壞。開展生態建設示範區和生態文明試點工作。

    2.全面推進污染治理。實施污染治理工程,加大執法力度,淘汰落後産能,推進工藝改造,加強工業生産全過程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確保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控制在國家確定的約束指標之內,煙塵、工業粉塵排放得到嚴格控制。“十二五”期間,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耗降低16%,單位地區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3.大力開展造林綠化。實施太行山、呂梁山和荒山、荒溝、礦山、道路、城鄉重點區域綠化工程,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城鄉綠色生態體系。集中建設晉北和晉西北防風固沙林區、呂梁山黃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區、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養林區、中南部盆地防護經濟林區四大生態屏障。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

    4.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完善引黃配套供水體系,改造提升提黃能力,推進提黃灌溉工程建設。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積極推進大中小型水庫建設,完善地表水利用配套工程,做好山西大水網規劃和實施工作。大力開展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試點工作,加強汾河、海河流域城鎮生活和工業污水處理能力建設,提高城市中水循環利用效率。進一步加大礦井水、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逐步實現採補平衡。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構建節水制度體系,倡導節水生産生活方式。

    (三)以城鄉統籌為基本方略,協調推進城鎮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把城鎮化作為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重要內容,堅持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努力使城鎮化水平5年提高到55%、10年提高到60%以上。實施太原都市圈戰略,以太原都市區為核心,以太原、晉中同城化為重點,以陽泉、忻州、呂梁為支撐,把太原都市圈打造成為中部崛起新的增長極。推進太原都市圈內産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之間的相互銜接和協調。發展晉北、晉南、晉東南三大城鎮群,建立都市圈與城鎮群高效協同機制,形成“一核一圈三群”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加快重點鎮建設,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轉型強縣。加快大同、陽泉等資源型城市轉型,促進礦區和城區融合發展。適時研究將符合條件的資源型城市列入國家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政策支持範圍。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穩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使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及其子女在教育、醫療、社保、就業、住房等方面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2.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建立以城帶鄉、以工補農的長效機制。加快農村飲水、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公路、供電、沼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拓寬支農資金渠道,強化支農資金整合運用。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力度,對革命老區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給予重點扶持,在全省範圍內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之間開展結對幫扶,加大偏遠農村移民工作力度,5年內使全省現有貧困人口減少50%。加強農村環境保護,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高農村環境質量。

    3.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建設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物流等重大基礎設施,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促進都市圈、城市群、城鄉間有機融合、聯動發展。建設以普通公路為基礎,以鐵路、高速公路為骨幹,與其他運輸方式共同組成的綜合交通網絡,總體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著力提升太原機場的國際化、現代化水平,促進對外開放。

    4.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不斷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通過産業轉型資金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完善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培育壯大現代農業示範區,發展高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加快建設特色農産品大省。加快建設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著力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大力發展設施農業、有機農業、觀光農業,優化種養業結構。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加快發展農産品加工轉化,做大做強特色食品産業。

    5.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著眼于資源集中開發利用和産業轉型,科學劃分各類主體功能區,科學規劃城市空間、産業空間、生態空間,規範空間開發秩序。實施不同主體功能區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探索建立各有側重的績效評價機制。

    (四)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1.積極促進就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加大對就業和創業的支持力度,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強化並落實好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和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機制。突出抓好資源枯竭城市和老工礦區職工及其子女的就業工作。強化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全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2.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培育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大力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3.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體系、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施好教育、衛生等領域的重大民生工程。“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棚戶區改造任務和煤礦採煤沉陷區危房搬遷改造,實現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全覆蓋,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4.建立完善安全發展長效機制。把安全發展作為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安全生産制度,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不斷創新安全生産管理體制和機制,突出抓好以煤礦為主的工礦企業和交通運輸領域的安全生産。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共安全體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

    5.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進社會管理理念、體制、機制、方法創新。大力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推動管理模式網絡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公眾參與制度化,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完善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建設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

    三、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主要措施

    針對制約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借鑒其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成功經驗和有益做法,從山西實際出發,大力推進改革創新,進行創造性探索。

    (一)創新完善産業轉型促進機制。

    1.理順煤炭等資源開發利用的體制機制。完善煤炭等礦産資源礦業權按市場原則有償取得制度,礦業權價款收益地方留成部分除用於資源勘查、保護和管理支出外,主要用於支持資源所在地轉型發展、改善民生和分離國有煤礦企業辦社會職能。提高煤炭等資源開採準入標準。鞏固完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建立衰退産業援助機制,保障資源枯竭企業平穩退出。

    2.建立資源型産業與非資源型産業均衡發展機制。進一步理順煤炭等資源産業收益分配體制。建立健全接續替代産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産業和鼓勵類服務業發展援助機制。強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産業調控機制,重點支持非資源型産業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引導非國有煤炭企業將利潤的一定比例投向非資源型産業。統籌煤炭市場和電力市場建設,積極探索推進煤電體制改革有關試點工作。

    3.健全接續替代産業發展推進機制。建立完善各類資源型經濟轉型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制度,加大轉型發展的投入力度。健全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支持企業技術改造的長效機制和評價體系,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建設大(同)運(城)經濟帶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創新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促進機制。把山西物流業納入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啟動山西旅遊産業改革發展試點。

    4.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機制。堅持把符合循環經濟要求作為産業準入的基本條件。完善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機制,加大循環經濟發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循環經濟技術創新體系。實行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工業廢棄物處理認證等制度。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開展對市縣循環經濟發展成效的評估。制定完善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和産品資源消耗標識制度。

    5.優化企業所有制結構。加大國有企業改革力度。推動地方企業與中央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落實放寬市場準入的各項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等領域。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並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

    (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1.完善資源環境稅收制度。按照“清費立稅”的原則,加快推進煤炭等資源稅改革,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定率計徵。統籌推進各類礦産資源稅費制度綜合改革,促進資源高效節約利用和生態保護。落實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

    2.加大對轉型的財政支持。中央財政對山西水源保護和生態恢復給予支持,加大對社會保障、基礎教育、公共衛生等民生項目的轉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對山西的轉移支付水平。

    (三)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1.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獎懲考核機制,實行單位地區生産總值新增建設用地考核制度。開展採礦業土地整理,推進朔同地區成片鹽鹼地改造利用,組織實施國家級重大土地整治工程。建立財政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土地開發整治多元投入機制。

    2.推進用地制度改革。以太原城市圈及其他設區市為單元,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探索適合礦業特點的差別化土地管理政策。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市、縣,對煤矸石佔地、沉陷區、工礦廢棄地等存量建設用地的復墾與建設用地調整利用相挂鉤,通過復墾的土地可以調整使用,優先用於轉型項目。復墾應堅持山、水、田、林、路綜合整治,具備條件的,應首先復墾為耕地。探索露天採礦用地方式改革,積極穩妥地在所批准的礦區範圍內開展試點。探索推進土地審批、耕地佔補平衡、重點轉型項目用地保障、未利用地審批等改革。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規範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完善和創新宅基地管理機制。

    (四)健全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1.大幅增加研發投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驅動、企業投入為主體,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技投融資體系。發展創業投資,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山西省設立政府科技創新引導基金,切實增加研發投入,創建全省科技創新投融資服務平臺,更好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業創新的作用。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貸款、科技保險等業務。“十二五”末,地方政府研發投入、全社會研發投入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均進入中西部地區前列。

    2.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扶持力度。實施科技創新跨越工程。推進實施科技重大專項。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組建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強與國家重點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設一批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發展科技仲介組織,健全技術市場體系。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力爭率先在循環經濟及煤炭清潔生産利用、現代煤化工、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取得關鍵技術的突破。加大對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健全服務體系,拓寬融資渠道,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充分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3.強化創新人才支撐。建設與資源型經濟轉型相適應的人才教育、培養和引進體系。優化人才培養結構,著力培養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型人才。推進省重點大學進入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建設一批對資源型經濟轉型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特色重點學科,全面改善一批職業院校辦學條件。充分發揮企業家和科技領軍人才,特別是創新團隊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加強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五)加強金融創新和改革。

    1.打造金融創新高地。加快構建與資源型經濟轉型相適應的金融體系。鼓勵創新金融産品,加大對重點産業和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積極參與全國性證券場外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山西省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扶持發展創業投資;規範發展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基金)。研究在太原增設焦炭期貨交割倉庫。不斷擴大責任保險、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持山西保險業改革創新發展。探索組建有利於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地方政府引導基金。

    2.發展“晉商金融”。做大做強晉商銀行;支持國內外各類銀行在山西設立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金融制度、業務和産品,加大對有市場、有效益、有前景的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農業貸款保險制度。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培育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繼續完善農戶小額信貸制度。探索完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審批制度,有序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有序發展證券、期貨、保險、信託、金融租賃、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融資性擔保、典當等機構。鼓勵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創新。

    (六)完善資源、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

    1.探索建立生態環境産權制度。科學核定環境容量,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按照有關規定,研究設立太原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所。建立污染者付全費制度。加強環境容量管理,構建科學的環境監測監控評估體系。

    2.建立完善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責任機制和補償機制。實行礦産資源開採、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機制。嚴格落實礦産資源規劃中關於禁止、限制開採區的管理要求。進一步完善煤炭開採生態環境綜合補償機制,將其推廣至非煤礦山企業,建立相應的生態環境恢復評估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監測、評價與考核。探索實施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損耗地區的生態補償制度。

    3.健全資源節約機制。理順資源性産品價格形成機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資源性産品進行成本核算,全面、規範地把礦業權取得、資源開採、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安全投入、基礎設施建設、企業退出和轉産等費用列入資源性産品的成本構成,實現資源開發外部成本的內部化。建立健全節約用水和水資源保護機制,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 “三條紅線”。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加強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加快用水方式轉變。加快水權轉換和交易制度建設,開展跨行政區域水權交易試點。

    4.創新完善節能降耗、減排治污機制。通過強化管理、提升技術、優化結構,逐步建立節能降耗、減排治污的長效機制。健全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開展冶金、焦炭、電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産業的能效對標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發展綠色建築、低碳交通,降低公共機構能耗水平,倡導綠色消費,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進一步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

    (七)改革創新城鄉統籌體制機制。

    1.建立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制度。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一體化。加快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係,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和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規範徵地管理,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適時調整提高徵地補償水平,確保農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權。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的均衡配置,推動生産要素在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

    2.加快形成有利於城鄉統籌的戶籍制度。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把在城鎮有穩定職業和穩定住所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對暫不具備在城鎮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務,加強權益保護。

    (八)加快社會體制改革。

    1.加快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跨地區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異地就醫協作機制,推進城鄉社會保險制度全覆蓋和城鄉統籌。探索建立工傷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體系,按規定將國有煤炭企業已退休職工中的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2.改革公共服務供給制度。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引入競爭機制,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等提供方式改革,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在非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放寬市場準入,推進市場化改革,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九)推進行政管理和投資體制改革。

    1.優化行政管理體制。提升行政效率,合理調整完善行政區劃。實施擴權強縣,加快探索和推進實行由省直接管理縣的體制。完善市轄區空間佈局,擴展城市核心區服務範圍。建立高效協同的跨區域行政協調機制,促進經濟區域一體化管理。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2.完善轉型項目審批機制。在強化投資項目科學管理的同時,規範前置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加快審批進度。建立轉型項目儲備庫,推進轉型項目儲備、簽約、落地、建設一體化管理。

    (十)加大開放力度。

    1.“引進來”“走出去”並舉。積極引進國內外有實力的企業參與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推進與中央企業的全方位、多領域、深層次戰略合作。鼓勵煤炭、冶金等行業的優勢企業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

    2.積極推進貿易便利化。加快內陸口岸建設,支持山西省條件成熟的地區按程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支持開發區和重點加工貿易企業設立保稅倉庫。加強跨區域口岸合作,建立陸港航一體化大通關鏈條,提高口岸服務功能。

    3.深化國內區域合作。密切與京津冀的協作發展,積極融入環渤海經濟圈。探索積極承接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産業轉移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與沿海地區合作,建設出海通道、臨港産業和物流基地。開展黃河金三角區域協調發展試點。擴大山西與中西部各省(區)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的區域合作機制。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組,全面組織領導改革試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協調推進試驗區各項工作。各市縣成立相應的組織和工作機構,統籌協調當地各項改革試驗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山西省各市縣、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提出本區域、本領域的實施意見、行動計劃和配套措施。儘快將轉型綜改任務分解到位,加強省市縣聯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確保改革試驗工作有序進行。

    (三)密切部省合作。

    建立發展改革委等國務院有關部門與山西省人民政府之間的部省合作機制,形成推進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合力。發展改革委要加強改革試驗方案與相關規劃的銜接,跟蹤分析方案實施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四)實施考核評價。

    山西省要制定實施目標責任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加強日常督促檢查,對工作成效進行跟蹤評價,確保各項改革試驗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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