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4月30日電(記者 褚曉亮)吉林省紀委監察廳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對舒蘭市公安局違規違法辦案等三起嚴重破壞經濟發展軟環境案件進行公開通報。
通報指出,在處理溫州商人趙某夫婦與舒蘭市商人趙德富的商務糾紛案件中,舒蘭市公安局在未取得趙某夫婦犯罪證據的情況下,以涉嫌詐騙、侵佔罪,對二人刑事拘留。舒蘭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劉俊峰等人違規違法辦案,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錯案。此案牽涉到的舒蘭市公安局相關人員已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大安市農機監理站副站長李建國等人,嚴重違反吉林省有關部門關於嚴禁收取農機審檢費、農機駕駛員考試收費等規定,違規收取審檢費、噴號費和照相費等,共計44萬餘元,並越權收取駕駛員考試費227萬餘元。目前,李建國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被撤銷副站長職務,其他涉案人員也受到了依紀依法處理。
會上還通報了圖們市個別幹部和單位侵害外商利益案,目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有關部門正對相關人員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