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7月31日電(記者 李榮、陶維洲)記者在長三角各地採訪農民專業合作社,上海市農委人士介紹的一個小細節讓人很有啟發:過去農民對外簽合同,類似“一打”“一捆”之類的“模糊”用詞常常出現,“弄得不好就起爭議”。現在合作社的合同越來越規範,政府提供的專業培訓也説得清楚,要選擇“噸”這樣的精確單位。
“噸”、“捆”之別可以看出長三角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意識”正在不斷增強。特別是今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實施,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有法可依,成為國內農産品市場中的一大新興主體力量。
集體“正名”
“我們終於有‘名分’了。”江蘇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出這樣的歡呼。
長期以來,江蘇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為沒有法人資格,常被形容為“已出生、沒戶口”,不僅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營活動也受到限制。“新法”出臺後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只要依法到工商部門登記,就可取得法人資格,而且還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這對廣大農戶來説是一個極大的鼓舞。江蘇也因此出現了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熱潮”。
據了解,2007年之前,鹽城市濱海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17家,而今年春節至今,新登記的合作社達到了42家,總量上增加了兩倍多;宿遷市僅供銷系統今年前4個月就新建了8家專業合作社。目前,江蘇全省各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已達6410個,帶動農戶300多萬戶,總收入超過347億元。
上海到今年4月底為止,也有630家經過工商登記的專業合作社,其中糧食類最多,蔬菜類第二。上海市農委産業化辦公室人士説,合作社不僅要完善理事會、監事會和社員代表大會職責,而且要規範記賬,規範核算和規範財務管理,要有系統的賬簿,有年度財務報表,會計憑證要裝訂整齊,檔案管理要有序。
更讓農戶們高興的是,法律規定了合作社一定要為社員設立成員賬戶,合作社的盈餘必須對農民進行二次返利,返利盈餘不得低於60%,更好地保證了農民的經濟利益。“現在農戶們最迫切的願望就是國家能夠儘早出臺與新法配套的優惠政策。”江蘇省農林廳經濟管理處處長姜葵説。
標準化運作
對於農戶來説,組建合作社最大的好處就是依靠集體力量“闖市場”,不僅農産品銷路有保證,而且還能賣個好價錢。“今年我種了80畝中藥材,合作社按保護價收購,我今年最起碼能收入6萬多元。” 盱眙縣桂五鎮合作社社員臧保新高興地説。今年3月份,盱眙縣成立了龍蝦調料合作社,現在有社員150多戶。因為不愁市場,該社社員生産的中藥收購價比市場高30%,引得當地又有300多戶農戶要求籤約入社。
“現在合作社的制度建設已越來越健全,如何讓合作社向規範化、標準化方向發展,提高合作社的市場競爭力是我們現在最關心的問題。”浙江省農業廳經濟管理處副處長顧劍明這樣説。
記者在浙江的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看到,合作社生産經營規範化、標準化已經成為其自發的需求。平湖市達意觀賞魚合作社由觀賞魚養殖龍頭企業浙江億達觀賞魚有限公司發起組建,採用“公司+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公司對合作社送苗種、送飼料、送藥物、送技術、包收購、包效益,不僅統一了生産,而且使農戶收益有了保障。“現在觀賞魚養殖行業還沒有國家標準,我們打算以合作社的名義制定相應標準,提高我們的市場競爭力。”該合作社相關負責人陸永明説。去年,浙江對全省323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抽樣調查,其中81.5%的合作社實行統一生産標準和操作規程。
“職業”培訓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泥土氣”裏獲得強大生命力,但也有人員素質等“先天不足”。上海市農委社會發展處處長莫雲華説,合作社的管理層、操作層和社員農民都需要“職業培訓”,以填補與合作社“法人地位”之間的“落差”。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上海農民培訓體系已走出傳統實用技術培訓的單一“圈子”,逐步“生長”出以農民合作社領導及經營層為主的“創業層”、以職業化農業勞動者為主的“操作層”及以涉農延伸領域為主的“拓展層”這3個新興培訓層次,快速填補合作社長期存在的崗位空白。
據培訓人員介紹,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方面的人才不足,是合作社發展的“軟肋”。上海對這些方面的在崗從業人員以及後備人員進行培訓,使之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能。在上海水蜜桃之鄉南匯,合作社的銷售環節沒有“外流”,主要就得益於産業延伸式培訓。獲得市場營銷資格證書的一批南匯專職農民在專業實施合作社“點對點”營銷的同時,還進一步開發了網絡營銷,通過網站下載的訂單銷量比傳統營銷方式高出了3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