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21日起,山西省開始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將重點對各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備案、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支付、社會保險、職工培訓等方面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情況進行審查。
此次審查範圍包括該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央駐晉單位,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省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
其中,將先由用人單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後及時改正,並填報勞動保障書面審查資料。自查後,用人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到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接受審查。在書面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立案查處,並下達整改指令,責令用人單位按期整改。
審查結束後,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還將組織進行“回頭看”,對書面審查單位進行實地檢查,重點監督用人單位整改的情況。同時,對書面檢查中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進行抽查。對不按時參加書面審查和故意拖延、不按要求報送書面資料的用人單位,將列為今年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重點監控單位,並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