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
如何理解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 在《決定》確立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中,明確提出了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任務。即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這一目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重視,是一個十分鼓舞人心的目標,是一個反映廣大農民心聲、深受廣大農民歡迎的目標,是一個經過努力完全可以實現的目標。
那麼,如何更好地理解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呢?
第一,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是非常必要的。增加農民收入對解決好“三農”問題乃至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都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農民收入是農民生活的基礎,沒有農民收入的增加,就沒有農民生活的改善;農民收入是農民生産經營積極性的基礎,沒有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的生産積極性就調動不起來,糧食及其他農産品的生産和供給就會受到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基礎、就很難保障;農民收入也是農村消費市場的基礎,沒有農民收入的增加,就沒有農村工業品消費的增加,就沒有農村消費市場的擴大,農村市場擴大不了,會進一步影響整個市場的擴大,影響內需的擴大,進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較快增長;農民收入狀況還直接關係到農村和整個社會穩定,農民收入長期上不去,農民必然會産生一些不滿情緒甚至一些不良行為,農村社會肯定穩定不了,整個社會也就難以實現穩定;農民收入狀況也關係到工農聯盟的鞏固,農民收入長期過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對鞏固工農聯盟是十分不利的。
從實際情況看,農民收入低、增長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城鄉居民收入比(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由1985年的1.86擴大到2000年的2.79、進一步擴大到2007年的3.33,城鄉居民收入絕對差距由1985年的342元擴大到2000年的4027元、進一步擴大到2007年的9646元,這不僅成為“三農”問題的主要癥結,而且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制約,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因此,增加農民收入不僅僅關係到農業、農村和農民,而且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是完全可行的。按照統計方法計算,從2009年到2020年的12年間,只要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達到5.95%,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就能比2008年翻一番。近年來,我國農民收入增長已呈現出穩定較快的良好勢頭。2001年以來,7年平均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為6.2%;2004年以來,4年平均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達到7.5%。這兩個時段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都明顯高於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所要求的速度。也就是説,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農民收入增長保持了年均達到6%以上的速度。
今後12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速度如果保持在5.95%以上,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將比2008年翻一番。按照近年來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速和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測算,今後十幾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可以保持在6%以上。因此,實現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標是有把握的,是完全可行的。
第三,必須毫不動搖地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今後12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持續保持年均6%的速度,仍然是一個具有較大難度的任務。稍有不慎,農民增收就會出現徘徊甚至滑坡,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就有可能落空。
從過去的12年即1996年到2007年的情況看,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速度年均只達到5.56%,12年中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度增幅達到6%的只有5個年份。因此,促進農民持續穩定較快增收,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萬萬不可掉以輕心,更不能有絲毫懈怠。必須高度重視,加倍努力,紮實工作,毫不動搖地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中心任務,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全面落實《決定》提出的促進農民增收的各項政策措施,大力鞏固農民增收的現有基礎,廣泛開闢農民增收的新領域和新空間,不斷加大對農民增收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力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較快增加,以保證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能夠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