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7日電(記者 王海鷹)為鼓勵病人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山東省最近確定,從明年起,新農合參合農民到一級定點醫院住院,報銷比例確定為60%,不實行分段補償。
山東省衛生廳最近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進行了重大調整。根據這一方案,山東省明年起將統一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實行分段補償,補償比例一般為60%,但不得高於70%。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可以實行分段補償,可分為起付線至5000元、5000元以上至1萬元和1萬元以上三段,各段內的補償比例根據基線調查和以往年度補償方案運行情況確定。
為減輕參合農民大病負擔和以大額醫療費用補償為主,山東省要求,對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設置不宜過低,與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補償比例差額不宜過大,實際補償比不低於25%。門診補償比例由統籌地區測算確定。對費用較大的慢性病及其他特殊病種補償比例,起付線以下按照當地門診補償比例予以補償,起付線以上由統籌地區根據病種數量和醫療費用發生情況測算確定。
山東省提出,住院起付線和封頂線的設定,要根據上年度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本年度基金分配總額和補償比例等經科學測算後確定。為防止門診病人轉為住院病人進行補償,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必須設置起付線,起付線可按照統籌地區一級定點醫療機構次均門診費用的3至5倍確定,起付線以下費用不予補償。對不補償門診費用的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可不設起付線。參合農民在同一醫院住院,一年內只扣除一次起付線。住院補償封頂線以當年內實際獲得補償金額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