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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解讀:縣市黨委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農村工作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

為什麼説縣(市)黨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站在完善黨對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促進“三農”工作深入落實的高度,明確要求“縣(市)黨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決定》之所以提出這一要求,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情況的考慮:

    ──縣(市)在我國政權體系中的重要性。目前,我國(不含港澳臺地區)共有2791個縣級行政單位,其中,縣1635個(包括120個自治縣、自治旗)、縣級市368個、地級市市轄區788個。在我國的政權體系中,縣(市)承上啟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權組織層次。自秦始皇推行郡縣制以來,在我國幾千年曆史沿革中,縣這一級的建制始終得以保留下來,充分體現了其極端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古人説“郡縣治則天下安”,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特別要看到,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解決好“三農”問題,縣一級是關鍵。正如鄧小平同志在黨的八大期間指出的那樣:“縣委書記這個職務很重要。軍隊是團一級,地方是縣一級,很能鍛鍊人。縣委既是指揮機關,又是執行機關,一個縣工農兵學商什麼都有。要培養人就放在這個崗位上。”

    ──中央的一貫要求和成功經驗。改革開放以來,在前三次以研究“三農”問題為主題的中央全會中都提出了這一要求。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原則通過,1979年9月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討論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把農業工作放在首要地位,把實現農業現代化當成長期奮鬥的重要目標,切實加強領導,統率浩浩蕩蕩的大軍進行這個史無前例的偉大戰役。”1991年11月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指出:“地、縣委更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調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檢查。”1998年10月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地、縣兩級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農業和農村工作上。”

    這次《決定》在我國農業農村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重申縣(市)黨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這一要求,從某種意義上傳遞了這樣一種信號:不管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份額如何下降,堅持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思想絲毫不能動搖;促進農村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工作任務絲毫不能放鬆;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工作力度絲毫不能減弱。只有縣一級工作做紮實了,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的好形勢才有強有力的支撐。

    ──縣(市)在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進程中擔負著重要責任。這次《決定》中的許多地方都把農村工作中的重大任務直接明確到了縣級。比如,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等公益性建設項目,明確要逐步減少或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從農村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合理安排市縣域內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産業聚集、村落分佈、生態涵養等空間佈局;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增加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使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和實力;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優先將農業大縣納入改革範圍等等。還有很多任務雖然沒有直接佈置給縣(市),但都離不開縣(市)的支持。面對如此眾多的任務、如此重大的責任,縣(市)黨委只有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村工作上,才能不辱使命,不負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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