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4月24日電(記者 衛敏麗)中央編辦24日在江蘇省南通市召開“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試點工作現場會。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為了解掌握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為調整機構編制提供重要參考依據,促進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工作目前正在積極探索中。
據了解,根據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中央編辦從2007年開始著手研究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評估機制。為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中央編辦按照“試點先行,積累經驗,逐步推開,務求實效”的原則,于2008年上半年通過協商,選擇江蘇、重慶、廈門和青島4家省、市編辦先行開展試點工作。
各試點單位接受任務後,認真組織力量,反復進行研究,分別提出了符合本地實際、各具特色的試點方案和思路。其中,江蘇省編辦指導南通市編辦開展了具體試點工作。經過半年多的努力,南通市制定出一整套實施方案和評估指標體系,並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環保局、交通局等10個政府工作部門進行了評估,在強化執行“三定”規定的法規意識、轉變機構編制管理模式、提高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整體水平、優化機構編制部門社會形象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中央編辦副主任吳知論指出,南通市開展政府部門執行“三定”規定情況評估,有利於鞏固機構改革的成果,有利於提高黨政部門的工作水平,有利於提高機構編制部門自身的管理水平,是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一次突破,為機構編制部門更好地對部門職責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
吳知論表示,中央編辦將總結南通經驗,向全國進行推廣。重慶、廈門、青島等試點要以南通經驗為啟發,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儘快取得實質進展。各級編辦可以探索借鑒評估的辦法,對機構改革後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逐步將評估運用到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