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 隨著全國各地相繼進入汛期,教育部7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切實做好汛期學校安全工作,以防止今年多發突發暴雨洪澇災害對學校和師生生命造成嚴重威脅。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汛期學校安全工作,及時啟動洪水災害應急預案。要充分認識今年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的嚴峻形勢,把加強汛期學校安全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汛期學校防災安全工作的領導。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負責制、責任崗位制度、信息通報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加強與氣象、國土、建設等部門的聯絡,及時解決防汛備汛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根據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完善防汛安全預案,落實人員和物資保障,加強防汛安全演練。進入汛期後,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並採取果斷措施,確保師生安全。遇有暴雨、颱風等惡劣天氣,可適當調整上放學時間或採取停課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在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礎上,要對教室、學生宿舍、食堂、電房、實驗室、圖書館、墻報欄、校門、體育設施、廁所、圍墻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重點做好學生區域校舍安全檢查。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河流、池塘周邊地區的學校要採取切實措施,針對汛期到來後極易造成基礎浸泡、下陷、墻體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排查鑒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並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方上課。農村山區學校要加強對危及學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體及河道進行檢查,完善學校防雷設施,做好雷電、山洪、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各地要對轄區內學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汛期施工管理,特別是對水電線路、配電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完善應急措施和應急值守制度,逐級落實防災責任制,明確預警信號、警示標記、疏散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應急聯絡等措施,對危險點實行專人檢測。在險情發生時,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要各司其責,責任到人,有序組織學生安全撤離。寄宿制學校要有專門人員在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值班制度,配備必要通訊設施以便及時報告險情,要在危險情況下及時組織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教育部還要求各級學校進一步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會、廣播、板報、櫥窗、安全教育課、印發小冊子、講座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重點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疫病、飲食衛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要高度重視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加強暑期安全教育,通過有效方式進一步提醒學生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和監管,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