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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就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相關情況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中國保監會紀委書記陳新權
就保險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制定及執行情況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中國保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新權近日就保險業制定及執行《保險監管人員行為準則》和《保險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以下簡稱《行為準則》)的有關情況接受了新華社記者採訪。

    問:制定實施《行為準則》的目的和意義何在?

    答:保監會頒布《行為準則》,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制定《保險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這是在保險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具體措施。保監會認真部署全行業貫徹實施《行為準則》,把提高隊伍素質、規範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行為納入防風險、調結構、促發展的總體部署中,著力把科學發展的理念和嚴密防範風險、依法依規辦事、樹立文明行風的要求轉化為監管人員、從業人員的觀念和行為,以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防範化解風險、平穩健康運行。

    問:《行為準則》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行為準則》的主要特點是針對性強,就是密切結合實際,圍繞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規範。《保險監管人員行為準則》在文明公正執法、遵守監管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保險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及《實施細則》根據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嚴禁銷售誤導、理賠難和不正當競爭,堅決維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行為準則》還強調堅決糾正違反準則的行為,尤其是《保險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及《實施細則》,規定從嚴懲處欺詐、造假、挪用侵佔保費以及嚴重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切實加大了懲戒力度。

    問:保險業為貫徹實施《行為準則》採取了那些措施?

    答:監管機關組織宣講,進行知識測試,將《行為準則》作為現場檢查人員入場前和新錄用幹部上崗前培訓的必學內容;完善查處分離機制,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和程序,圍繞規範監管權力開展執法監察,強化工作紀律;加強市場監管,開展“打三假”工作,專項治理車險理賠難、壽險銷售誤導和仲介業務違規行為,2009年對2300多個各級保險機構實施了現場檢查。保險機構廣泛組織員工培訓,利用晨會、夕會對營銷人員進行教育,在展業場所張貼海報、發放手冊;在開展學習教育的同時,密切結合經營管理認真抓貫徹執行,著力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對業務流程、信息系統進行測試和整改,開展審計、效能監察和“小金庫”及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努力提高銷售、承保、保單維護、理賠等環節的服務水平,改進對營銷員、仲介渠道和理賠人員的管理,健全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中國人保集團對8萬多名員工進行了知識測試。中國人壽集團將學習貫徹《行為準則》情況作為巡視內容,2009年共派出167個檢查組。中國平安産險公司提高理賠實效,積極履行向消費者的服務承諾。

    問:保險業貫徹實施《行為準則》取得了什麼成效?

    答:保險業貫徹實施《行為準則》取得明顯成效,主要體現在:一是監管工作的權威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增強。2009年,監管機關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共處罰保險機構976家次,同比增加12%;強化對法人機構和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共責令撤換高管人員113人。二是市場秩序逐步規範,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力度進一步加大。集中清理了一批理賠積案;壽險銷售誤導得到遏制,查處了一批欺詐消費者的違規行為。三是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思想素質明顯提高。廣大幹部員工依法行政、合規經營和廉潔自律的意識普遍增強。四是貫徹實施《行為準則》的長效機制正在形成。下一階段,保監會將繼續下功夫抓《行為準則》的貫徹實施,大力提高隊伍素質,大力加強行風建設,切實推進科學、依法、有效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切實促進保險業科學發展、穩健經營、公平競爭和規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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