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末都是各級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發佈季。從今年報告發佈情況來看,《新京報》對報告內關於""存在的主要問題""部分初步統計顯示,曬出報告的49個國務院部門和29個省區市中,13個國務院部門、10個省區市所列出的問題比較直觀、詳盡,而其他國務院部門和省區市歸納出的問題則比較宏觀、概括。同時,""更新不及時""、""公開渠道單一""、""公開的信息群眾不關注、群眾關注的信息不公開""成為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三大共性問題。 作為社會生活重要的信息資源,政府信息不能依法得到及時有效的公開,政府相關部門的行為就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督。多年以來,政府信息的公開時效、公開渠道以及內容質量一直是相關工作較為集中的問題。儘管近年來各級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目前仍存在相關監督保障機制的不足乃至缺失。在2008年開始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有關監督和保障工作主要對相關工作的考核制度、監督檢查、年度報告、違規行為等進行了宏觀規定,對於能夠約束信息公開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等的具體措施,仍然有所欠缺。操作層面不具備監督、管理、檢查、懲罰等機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只可能最終淪為一紙空文,政府信息公開的實行也就無法得到有利保障。 今天下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公開發表,明確要求""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在監督層面上,這一要求的提出將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的建設提上了更加重要的日程,強調了相關工作""以制度為保障""、""用制度促管理""的實用思路,對加快我國整體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與良好運行,並藉此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建設,做出了有力的部署。 事實上,《工作要點》提及的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制度建設,重點仍然在於相關規章制度的細化,而細化過程中也已反映出一些問題,如在有關涉密信息方面,我國保密法過於原則化和抽象化;在信息公開的指標性要求上,仍存在做原則性規定、而非硬性規定等問題。 綜合來看,切實推進我國政府信息公開,仍有待相關具體政策的落實,形成切實可行的制度體系,不斷提升各級部門工作內的生動力,讓公眾真正能夠參與政府管理、監督政府行為。而《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恰恰在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層面做出了關鍵的強調。(賈元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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