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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科技部承辦456件兩會提案議案全部辦理完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3日   來源:科技部網站

    在部領導高度重視和支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全國人大《關於處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具體要求》(常辦聯字[2006]22號)、全國政協《關於辦理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提案的實施意見》(政全廳字[2006]19號),經過科技部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2006年交由科技部承辦的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已辦理完畢。

    一、科技部承辦人大代表建議的總體情況

    2006年科技部承辦人大議案9件、代表建議191件,政協委員提案256件,共計456件。2006年的建議、提案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質量比較高。很多建議、提案立意深,分析透,建議措施明確,啟發性、前瞻性和實用性都很強,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二是反映的熱點問題相對集中。反映問題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促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推進科技計劃管理體制改革,改進科技評價和獎勵辦法;合理配置科技資源,加快國家科技基礎平臺建設;加強高新技術、信息技術研發,促進我國製造業,傳統産業發展;建立現代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社會安全等方面科技工作,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等幾個方面。這些意見和建議,對推動和改進科技部的工作有很好的參考意義。

    科技部非常重視代表建議、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各承辦單位的主要領導都把辦理建議、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司局都明確一位司局級領導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在辦理過程中,各承辦單位注意把代表和委員們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推動和改進科技部各項工作。注意加強與代表、委員的聯絡,督促具體承辦司局與代表、委員溝通、協商,盡力做到使代表、委員滿意。同時,科技部通過加強對重點建議、提案的辦理,切實改進和推進科技工作。如對於王佐書、張德二等代表、委員提出的關於採取有效措施,遏制和懲治學術腐敗的有關建議和提案,科技部非常重視,有關領導認真審閱了有關方面的建議,並要求切實辦理好這些建議、提案,改進和凈化學術環境。應該説,建立健全科學技術評價制度,正確引導科學技術工作健康發展,增強科學技術持續創新能力,也是科技部一直關注的問題,科技部會同教育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已做過很多工作,于2003年5月聯合印發了《關於改進科學技術評價工作的決定》(國科發基字[2003]142號),在此基礎上,科技部又反復徵求了有關部門和方面的意見,9月又發佈了《科學技術評價辦法(試行)》。2004年4月底,科技部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北京召開座談會,程津培副部長親自參加座談,介紹了科技部2003年根據代表建議制定的《關於改進科學技術評價工作的決定》和《科學技術評價辦法(試行)》的有關內容。但學術界確實有些人為了各種利益,做出了有違科學道德的行為,如造假、剽竊、行賄、受賄等。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國家科技計劃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已經科技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06年11月7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令》(第11號)發佈。

    二、辦理工作的情況

    1. 領導重視,切實提高辦理工作質量。

    科技部各級領導非常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並將其視為推動和改進科技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和聯絡人民群眾的重要渠道,同時將其作為公開接受民主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的一項重要措施。

    科技部各承辦單位的主要領導都把辦理建議、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司局都明確一位司局級領導和一位聯絡員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辦公廳領導嚴把辦理質量關,對答覆質量不高的復文堅決退回重辦。同時,對一些重要建議、提案的復文,還要經過黨組會或部務會討論後再答覆代表。

    2. 完善制度、落實責任,規範辦理工作程序。

    為進一步明確辦理工作要求,科技部于2006年4月14日召開了全部建議、提案交辦會,各承辦單位主管司(局)長和綜合處(辦公室)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尚勇副部長出席會議,並對2006年辦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會上部署了2006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下發“關於認真做好全國人大議案、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注意及時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的主要問題向部領導彙報。在對2006年科技部承辦的代表建議和提案進行認真分析基礎上,科技部辦理工作方案已報經部領導同意。科技部已要求各承辦單位充分提高認識,特別是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加強領導,制訂具體辦理工作方案。要認真分析建議、提案中反映的問題,加強研究,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更好地與部內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各司局承辦的建議、提案目錄、部分重點建議、提案和辦理工作方案要分送各主管部領導審示。

    在工作中,注意吸納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科技部在辦理建議、提案時,十分注意結合業務工作,在制訂科技規劃、法規,健全完善制度,規範行為等方面,認真反映和吸納代表、委員意見,將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與推進科技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促進我國科技工作的規範化。

    (1)關於自主創新的建議。提高我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對於縮小我國與發達國家在産業核心技術上的差距,提升改造傳統産業,調整産業結構,增強現有産品的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代表、委員們非常關注的問題。2006年莊文忠等代表提出“關於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的建議”、王晶代表提出了“關於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建立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的建議”。九三學社中央提出“關於改善我國企業自主創新環境對策的提案”、孫昌基等委員提出“關於加快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的提案”、厲有為委員提出了“關於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提案”等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也非常重視,胡總書記、溫總理在不同場合也多次強調了“自主創新”的重要意義。經過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戰略專題研究,已基本摸清了我國科技的家底,並且針對我國未來15年國民經濟、社會和國防的長期發展,明確了我國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方向和重點支持領域。在此基礎上,配合《規劃綱要》的制定和發佈,國務院出臺了《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若干配套政策》,提出了10個方面60條政策措施,其重點目標就是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為此,科技部與國資委、全國總工會聯合實施了“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推進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主要內容就是加強企業研究開發機構和産業化基地建設。

    (2)關於改革和完善科研管理體制。2006年兩會,鬱美蘭等許多代表提出“對轉制院所有關情況進行調研的建議”,汪春蘭等代表提出“完善科技評價體系,建立科技投入産出評價系統等建議”,張鰲等委員提出“關於進一步改進國家科技計劃體系的提案”,劉新成等委員提出“關於為提高我國科學研究質量,科研管理體制需要改革的提案”。科技部對此非常重視,結合規劃綱要配套政策的制訂,認真研究當前我國科技宏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推進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更好地發揮科技評價在科研活動中的積極導向作用,著力推進改革科技評審與評估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制度、加強科技評估的能力建設等工作,同時,通過對科技部內設司局調整,切實加強科技部宏觀管理職能,改進科技管理體制。

    同時,在加強國家高新區建設,完善高新區發展政策、建設節約型社會及大力發展電動公交車等工作中認真吸納代表和委員的建議。

    3. 切實加強與代表和委員的聯絡與溝通。

    在辦理建議、提案過程中,要求各承辦單位盡可能多的與代表溝通,充分交換意見,了解代表的意圖,以便更好地答覆代表。如對黃鳴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快太陽能産業新技術研究開發的建議”,對九三組提出的“關於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技術的提案”,高新司有關同志與有關代表、委員進行了溝通並徵詢有關專家的意見,而後再答覆代表和委員。

    同時,對每一件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答覆後,都寄送反饋意見表徵求代表、委員意見,對代表、委員反饋意見也是認真研究,進一步落實。如對蔡東晨等代表提出的關於“制藥行業是戰略性行業,應給予政策支持”的建議,科技部反復多次與代表聯絡,以進一步聽取代表意見。

    4. 切實組織好重點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對於重點建議的辦理工作,科技部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調研,認真做好建議落實工作。一方面加強與全國人大聯絡,做好全國人大重點建議的辦理;另一方面,做好部內重點建議的辦理工作。按照全國人大關於做好重點建議辦理工作的有關要求,科技部積極參與了“關於構建西藏高原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建議”等重點建議辦理工作,同時,經各司局認真研究,提出做為2006年部內重點辦理的建議,並經黨組會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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