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農民“免了稅,長了費”
——政協委員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建言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劉羊旸 宋常青)“隨著農業稅的取消以及各種惠農政策的落實,我國農民負擔已明顯減輕。但同時我們要警惕農民負擔反彈,特別是不要讓農民‘免了稅,長了費’。”全國政協委員儲亞平説。
多次到農村進行調研的河南省監察廳副廳長儲亞平分析説,隨著農業稅的取消,一些地方加重農民負擔的內容和形式發生了變化,有的地方“稅內損失稅外補”。
“這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在收費內容上,由農業稅費轉向行政性的專項收費;二是在收費的方式上,由鄉村組織集中收取轉向由各收費機關、單位分散收取;三是在收費的對象上,由面向全體農戶轉向對要求辦事或提供服務的部分特定農戶。”
儲亞平説,有的收費以合理的項目出現,但花樣翻新,形式隱蔽,把本該免費提供的服務,分別以仲介組織、協會等服務機構名義收取所謂的服務性費用;有的把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變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有的將無關的違規項目捆綁收取;有的以不為農戶辦事相威脅,強制或變相收取。
來自甘肅基層的全國政協委員楊新華認為,稅費改革之後,長期以來積累的鄉村債務化解緩慢。這不但影響了基層政權組織的正常運轉,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也成為誘發農民負擔反彈的嚴重隱患。
如何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儲亞平建議,各級財政、審計、物價、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綜合監管部門,要以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為重點,加大監管力度,真正使各項減負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各級政府要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給予高度重視,繼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還要儘快修訂完善農民負擔監管的有關法律法規。”儲亞平説。
楊新華建議,儘快解決農村長期以來積累的鄉村債務,使基層政權組織能夠輕裝上陣,不僅有利於降低農民負擔反彈發生的幾率,對新農村建設的順利推進也有幫助。
楊新華還表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從長遠看要建立防止反彈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做好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切實加強對現行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公示內容的審核、監督,嚴肅查處加大農民負擔的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