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令偉家、王聖志、徐松)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結去年的工作時説,在全國範圍內取消了農業稅和農業特産稅,終結了延續2600多年農民種田交稅的歷史。農業稅取消一年後,農民的負擔減輕了多少?鄉鎮機構的運轉是否受到影響?“黃宗羲定律”是否從此失效?這些問題成了今年兩會上人大代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最熱門的話題之一。
農民得到實在好處,仍要防止負擔反彈
説起廢除農業稅給農民帶來的好處,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婁底市市委書記蔡力峰如數家珍:“總理在報告中説,去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3587元,實際增長7.4%。這個數字遠遠高出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5%的目標。”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景龍對“數字”也毫不含糊:“我掌握的數據顯示,與稅費改革之前比,去年農民稅費負擔減輕1200多億元。根據農業部門測算,農民人均減負達到140元。農民們收穫了沉甸甸的實惠。”
面對成績,不少人大代表仍然“居安思危”。來自山東省的全國人大代表畢四海説:“農民增收的政策性因素過大,增收後勁不足;農産品價格上漲空間有限,而生産資料價格不斷攀升,直接或間接地抵消了‘政策利好’;有些地方甚至截留中央的惠農政策,農民沒有得到真正實惠;還有些地方‘免了稅、漲了費’,農民負擔反彈的可能仍然存在。”
配套改革跟得上,鄉鎮運轉更高效
農業稅廢止後,鄉鎮機構運轉是否會受影響,是此前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
在安徽農村鄉鎮機關工作長達11年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培陽這樣評價廢除農業稅:“廢除農業稅後,讓鄉鎮幹部松了綁,減輕了工作壓力,可以將主要精力投入到為農民服務上。”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宣城市委書記方寧説,免徵農業稅只是減輕農民負擔的第一步。要解決農業稅免徵後的新矛盾新問題,工作重點要放在搞好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體制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各項改革上。實踐證明,那些精簡鄉鎮機構、分流富餘人員等配套措施及時到位的地方,農業稅免除後,幹部的態度變了、辦事的效率高了、鄉鎮的運轉更科學了。但那些配套措施沒有及時跟上、人浮於事的鄉鎮,有的車輛用油難以保證,有的鄉鎮辦公電話設置為只能接聽,不能外撥。
來自農業大省河南的全國人大代表李懷清認為,解決免徵農業稅後鄉鎮運行困難的問題,只能依靠改革解決。必須加緊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減少財政供養人員。同時,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確保貧困地區鄉鎮機關正常運轉。
能否走出“黃宗羲定律”怪圈
在中國歷史上,每次稅費改革後,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後,都會漲到一個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走向原先改革目標的反面。這就是著名的“黃宗羲定律”。
農業稅廢除之後,中國農民的負擔能否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全國人大代表方寧説:“農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連續3年超過6%,去年更是達到了7.4%,這表明農民負擔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減輕。這是走出‘黃宗羲定律’怪圈的第一步。”
方寧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經相當小,國家主要依靠二三産業來積累財力。我國正在步入“黃金髮展期”,國家財力比較雄厚,取消農業稅後,農村低保、新型合作醫療、免除學雜費等惠農措施接踵而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再加上配套的改革,我們一定會走出“先減後升”這個怪圈。
但更多代表認為,取消農業稅,只是減輕農民負擔的第一步。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民數量很大,社會保障機制還不健全,農民增收後勁不足。取消農業稅後,保證農民負擔不反彈,還有大量的配套工作要做,可以説是“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