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姚潤豐、張景勇)部分中小支流乾枯,部分支流水的功能大幅度減弱,人均水資源擁有量趨於下降,生態環境日益脆弱,特別是長江流域有59座城市存在不同情形的缺水情況……面對這些令人驚心的事實和數字,全國政協委員、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金義華建議,儘快制定一部長江流域專門法律來統領長江水資源和河流開發活動,保障流域水資源和河流的有序開發和合理利用。
金義華提出,水資源與生態環境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兩大因素。長江流域水環境狀況不容樂觀,總體上存在著“水多為患、水少為患、水差為患”的現象,科學利用長江水資源正面臨著缺水日益嚴重和流域水土資源開發十分活躍這兩大難題。
“國家重大工程如南水北調工程、三峽工程、長江口整治工程,以及金沙江和部分支流上游水電開發活動,在相當程度上會改變長江流域水資源配置的格局。每一項重大工程都會給長江流域帶來新的資源和環境問題,一旦出現失誤,就可能造成難以逆轉的影響。”金義華説。
金義華分析認為,我國現行的涉水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全國水資源狀況做出的一般性規定,具有很強的行業特點,不能有效統籌協調不同地區和行業開發利用河流水資源的關係,不能有效解決長江流域河流開發中的一些特殊問題,導致出現某些部門主張自身利益而影響河流合理開發的現象。
為此,金義華建議,儘快制定長江流域專門法律來科學利用長江水資源,協調處理長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防洪、水電、航運、灌溉、取水、生態等方面的矛盾,使母親河能夠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