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熱點專題
 
反腐亮劍——代表委員評述06年反腐敗工作新亮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萬一、鄔煥慶、蔡玉高)“過去的一年,中央和各級政府反腐肅貪‘動真格’,反腐敗工作成績斐然。”“抓大案不手軟,群眾拍手稱快;打擊腐敗和預防腐敗兩手都硬起來,我國反腐敗前景光明”……

    連日來,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在審議、討論“兩高”報告時對我國2006年的反腐敗工作給予較高評價。他們認為,2006年的反腐敗工作體現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方面取得積極成效。這些亮點將對2007年及以後的反腐倡廉工作産生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抓大案要案,得黨心民心

    (新聞回顧)中央紀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幹以勝透露,去年因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黨員共3530名,其中七人為省部級高官。

    2007年1月8日至9日,中央紀委召開第七次全體會議。會議公報稱,2007年,將繼續“嚴肅黨紀國法,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處。

    (代表評述)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永運:2006年反腐敗鬥爭一個鮮明特點是,中央下決心處理了一批大案要案,一批腐敗墮落的貪官被繩之以法,人民群眾拍手稱快,黨心民心得到了凝聚。從實際效果看,近年來我們始終以抓好大案要案為反腐敗鬥爭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是滿意的,中央將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方針也得到了最廣泛的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異地審判、強化審計、緝拿外逃:懲治腐敗網日臻縝密

    (新聞回顧)2006年12月2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接受法庭審判。王有傑和此前在山東濟南市中院審理的安徽王昭耀腐敗案是“一個審判模式”——異地審判制度。

    2006年,國家審計署開始將所有離任的省部級官員都納入審計監督範圍。目前,審計部門已開始對現任的幾名省長、部長進行任中審計。

    針對貪官外逃,2006年7月中美發表兩國進一步加強執法合作的聯合聲明,決定促進雙方在緝捕和遣返在逃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合作;截至2006年2月,我國已與40多個國家締結了50項司法協助協定、25項引渡條約、3項被判刑人移管條約等共78個相關法律條約。

    (代表評述)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何素斌: 2006年在延續反腐敗鬥爭成果和經驗的基礎上,懲治腐敗的網絡正日臻完善和縝密。異地審判主要是排除權力干擾,排除社會人際關係網干擾,是反腐敗鬥爭形勢發展的要求。2006年高官腐敗案件異地審判正在向制度化方向靠攏和發展。近年來從強化審計工作中發現、查處了一批腐敗分子,查處了一些大案要案,強化審計工作是我們從源頭治理腐敗的得力舉措。而加強國際合作緝拿外逃的貪官是建立懲治腐敗網絡的又一重點,並對腐敗分子産生了極大的心理震懾。

    治理商業賄賂:打擊披著“新衣”的權力腐敗

    (新聞回顧)2006年,一項以治理日益氾濫的商業賄賂為目標的專項行動在全國展開。從2005年8月到2006年9月,全國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額32.86億元。其中,涉及國家公務員的案件2537件,涉案金額8.35億元,涉及廳局級幹部68人、縣處級幹部511人。

    同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等,對一些新型的腐敗行為進行治理和打擊,主要包括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以藉為名佔用他人住房、汽車,參與賭博或以變相賭博等形式斂財,借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或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等。

    (委員評述)全國政協委員任玉嶺:近年來,在工程建設領域、房地産開發等領域,官員因為受賄而落馬的不在少數。2006年我國把反腐敗的重點之一放在治理商業賄賂上是適時而正確的,從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官員腐敗的氾濫,反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這一點也在打擊和遏制新形式的腐敗行為上得到應驗,不斷變換花樣的腐敗行為正在得到有效的監督和查辦。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反腐戰略方針更加明確

    (新聞回顧)今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明確提出反腐敗鬥爭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

    全國人大代表、中央紀委副書記夏讚忠近日透露,國家預防腐敗局已通過中編辦審批。此前,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曾透露,組建國家預防腐敗局是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是借鑒國際上預防腐敗的有效做法。在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之後,將來還要成立地方級的預防腐敗機構。

    (委員評述)全國政協委員儲亞平:反腐敗鬥爭進入2006年後,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已經越來越明晰,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戰略方針的確立更是把這項鬥爭引領上一個新高度。反腐敗的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中央明確提出2010年以前完成反腐的立法,而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都提出了關於制定反商業賄賂法、廉政法等的議案和建議,這些積極的信號昭示著反腐敗鬥爭將以更大的聲勢深入開展下去。

 
 
 相關鏈結
· 群眾有所呼 政府有所應 從兩會看政府和代表互動
· 兩會特稿:代表委員談糧食連續三年增收的啟示
· 特稿:從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看中國特色協商民主
· 兩會特稿:直擊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五大“關鍵詞”
· 兩會特稿:各地人大代錶帶來開局之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