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保衛印章安全?
——代表委員呼籲關注偽造印章之害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 于力)為了提幹評職購買假文憑,為了詐騙財物製造假合同,為了偷稅漏稅購買假發票,為了走私販私製作假公文……,所有這些違法犯罪行為都離不開假印章,假印章使得各種“假”盛行於世,同時犯罪分子甚至還把偽造印章作為牟取私利的手段,把印章當作商品進行買賣。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認為,偽造印章犯罪已經成為擾亂經濟秩序、影響政府信譽、破壞誠信環境、侵犯法律尊嚴的一大公害。
隨意亂制亂刻印章,利用偽造印章犯罪已成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隱形殺手”
全國人大代表孫淑君在參加今年兩會之前,專門就印章犯罪進行過調研。孫淑君説,2002年發生在瀋陽的一起震驚全國的詐騙案,犯罪分子自備刻章設備,想刻什麼章就刻什麼章,整個犯罪過程中總共刻了85枚假公章,主要用於公司上市偽造業績和騙取工商部門進行企業登記,共騙取國家財産18億元。
孫淑君説,據遼寧省公安機關提供的情況,全省14個市公安局不完全統計,近幾年就查辦了利用偽造印章作案的各類案件200多起,涉案財産金額近40億元。
利用假印章犯罪現象在全國也很普遍,幾乎每個詐騙犯罪都和假印章有關。孫淑君介紹,遼寧省盤錦市公安局曾破獲了一起偽造印章案件,犯罪嫌疑人吳某專門負責為別人偽造印章,共偽造印章400多枚,大到中央黨校、遼寧省勞動廳的印章,小到機關的財務章、審批章及工作人員的名章,還有用有機玻璃製作的鋼印。據犯罪嫌疑人交代,這些印章是委託人用於偽造假畢業證、房證、土地使用證、各種審批手續、科技成果鑒定的,甚至還有辦理結婚登記的。
最近兩年,記者連續幾次在大連印章市場暗訪,發現街頭的小刻字部私刻公章現象隨處可見。據不完全統計,僅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大連全市有一半以上新註冊企業的公章是沒有經過公安部門批准的非法公章。
管理手段落後,刻章網點雜亂,法律制裁空白是偽造印章犯罪盛行的主要原因
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認為,印章是證明黨政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組織的身份,代表其權益、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憑證,是國家行使權力、對社會進行管理,以及公民、法人行使民事權利的重要手段,它在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馮世良説,隨著社會的發展,印章的應用更為廣泛,作用更加明顯。“而我們的印章製作和管理,與社會的發展變化相比顯得十分落後。犯罪分子利用印章製作的落後和管理上的疏漏,有的私刻公章實施犯罪,有的把印章當作商品買賣,結果造成欺詐案屢屢發生,企業、商家蒙受巨大損失,整個社會誠信度大打折扣。”
記者從瀋陽市公安機關了解到,瀋陽市原來有164家刻章企業可以刻製公章,而瀋陽一年全市公章需求量有限。都刻章,都吃不飽,有不少企業就採取壓低價格、私刻假印章、多种經營等手段維持生存,而大部分企業規模較小,有的只有一兩個人,設備陳舊落後,有的還是手工操作,印章質量差,更不用説有什麼防偽功能了。
全國人大代表石英説:“假公章是當今經濟犯罪的重要工具,對社會的危害不亞於販賣槍支和毒品,打擊偽造公章和利用假公章進行違法犯罪,必須像打擊販槍、販毒那樣,才能遏制住此類犯罪行為。”
國家應加快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孫淑君認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是防範偽造印章、堵源截流、標本兼治的一項重大措施。
公安部2000年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全國各地2002年底都要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印章治安管理信息化。但時過4年,至今完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全省聯網運行的只有少數幾個省份。
雖然印章刻製産業的人員不多,但因為傳統觀念的影響,加上刻製公章成本低、利潤大,導致很多地區開展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很難進行。全國人大代表吳麗英呼籲,有關部門應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推廣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應用力度,儘早在全國實現聯網,為維護經濟秩序,提供誠信保障,推進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石英代表認為,目前的管理法規對違規違法人員起不到震懾和阻止其犯罪的作用,致使私刻公章的小商販堂而皇之、有恃無恐地在大街上擺攤設點,對公章的治安管理應由國家立法,用法律保護印章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