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透明·管用——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五年履職感受
新華社北京3月10 日電(記者 鄒聲文)五年前,戴仲川當選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今天,他又以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説起擔任五年全國人大代表的感受,來自福建代表團、作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的戴仲川用了六個字總結:民主、透明、管用。
“表決物權法,我投下神聖一票”
2007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物權法,戴仲川投下了自己神聖的一票。
“這部法律曆時四年多,經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八次審議,還向社會全文公佈法律草案,廣泛徵求意見,反復修改,最終獲得高票通過。這部法律堪稱精品;這部法律的制定過程也堪稱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典範。”戴仲川説。
在立法方面,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推進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給戴仲川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
説起十屆全國人大實行開門立法、廣開言路、廣集民智的舉措,作為法學專家的戴仲川如數家珍:
——制定物權法時,全國人大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先後召開了100多次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
——修改個人所得稅法、調整個稅起徵點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
——制定勞動合同法時,將草案全文公佈,從社會各界徵求到近20萬件立法意見和建議;
——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時,專門召開了4個座談會,分別聽取普通居民、司機、專家和有關部門的意見……
“列席常委會會議,我把基層意見帶到最高立法機關”
“過去五年,我三次接到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邀請。”戴仲川説,“在會上,我不光是聽,也發言,發言內容還上簡報,發給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所有代表。”
目前,應邀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代表已經從原來的每次10名左右增加到40名左右。“來自基層的代表參加常委會會議,可以把基層意見直接帶到最高立法機關,這肯定有利於提高立法質量、反映百姓聲音。”戴仲川説。
五年來,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採取措施,提高普通全國人大代表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活動的參與程度,給戴仲川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説:“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特別注意用制度、用機制來保障代表行使職權。”
2005年,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出臺系列文件,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具體制度安排。比如,邀請更多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進一步保障代表履職時間,增加代表活動經費,並在各地普遍建立為全國人大代表服務的聯絡處。
戴仲川從一個小事看出了代表參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改進軌跡:“就拿信息服務來説,現在我兩天不看個人郵箱,郵箱就塞得滿滿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給我們的資料非常多,代表的知情權有保障。”
“我提一個建議,手機漫遊費降低了”
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履職的重要形式。“我的親身體會,讓我覺得代表的議案和建議很管用。”戴仲川説。
擔任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期間,他曾提出過制定城鄉規劃法的議案。不久,他就從簡報中得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城鄉規劃法草案。隨後,他還應邀參加過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全體會議,對城鄉規劃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2006年,我提了一個建議:取消手機漫遊費、降低手機通話費;2007年,我又提了一個建議: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結果表明,代表建議很管用。”戴仲川説。
據他介紹,手機漫遊費的建議提出後,信息産業部等多次與他溝通,打電話來解釋,還寄來許多材料。“不久前,我還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有關部門舉行的手機漫遊費調整方案的聽論會,不久前國家降低了手機漫遊費。”
“關於食品安全的建議提出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門派人到泉州與我當面溝通,後來還邀請我跟他們一起到貴州、山東等地進行實地調研。”戴仲川説。
回顧五年的履職經歷,面對新的五年任期,戴仲川感到自己責任更重,信心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