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新華社記者王宇、林甦、羅宇凡)各地消費券發放之勢可謂愈演愈烈:繼廣東東莞給市民發放紅包之後,為促進消費,成都、杭州等地政府也紛紛給市民發放消費券。一些企業也乘勢推出家電券、旅遊券,而最近某報社更發出總額逾千萬元的購房消費券,以刺激當地的購房消費。
消費券成為市民當中的一個流行語,它的發放具有怎樣的效果,應如何看待這一行為,這已引起代表委員的廣泛熱議。
短期內或有一定效果
“短期內可起到扶貧效果。”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常務副院長李小三認為,通過適當的發放,一方面可以補助困難群眾,另一方面對經濟也具有一定拉動效應,可起到帶動消費品上下游産業發展的目的。
杭州市貿易局對23家企業的抽樣調查顯示,杭州在發放消費券的頭十天裏,共回收消費券102.08萬張,回收額2041.6萬元,帶消費券的小票額4207.59萬元,拉動放大效應2.06倍。
專家指出,以發放消費券扶助貧困人群的想法有一定道理。一定金額的消費券對有錢人不算什麼,但對於農民、下崗工人及低保戶家庭,則可視為不菲的收入。在目前擴大內需的背景下,財力強大的地方政府可考慮拿一定比例的財政收入來發消費券,這也符合中央擴大內需的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進而建議,可在全民範圍內發放消費券以拉動內需。他認為,消費券每人每次按一定標準發放,限定在發放後一個月內消費完畢,並根據發放後的經濟形勢、消費信心恢復程度等階段性效果靈活選擇,一旦不需要,可隨時停止發放。
對刺激消費治標不治本
也有代表委員對發放消費券的長期效果表示懷疑。全國人大代表、經濟學家辜勝阻認為,從拉動內需的角度看,消費券對於刺激消費的作用是“治標不治本”。
“擴大消費、啟動內需需要更多政策支持,不是僅靠消費券就能解決的。” 辜勝阻認為,提振消費應該是可持續地提振,而消費券即使有效果,也僅是一次性的,而且效果也不可高估。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作為一種短期治標手段,發放消費券會給消費市場“增加少許亮色”,但從長期看,這種短期手段缺乏可持續性。不僅如此,由於發放消費券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技術問題,會發生新的管理成本和社會成本。
他表示,在對不同收入群體發放消費券的過程中,頭緒眾多,財政方面無力甄別。如果不能把消費券的發放和社會低保群體結合起來,也許會有適得其反的效果。“有地方政府以是否有當地戶籍為依據進行發放,而大量對消費券有著強烈需求的低收入階層往往是沒有戶籍的流動人口,這在一方面導致發放效果打折扣,另一方面也會引發某些不公平現象。”
撬動內需需要大手筆
有代表委員指出,發放消費券受政府財政收入的約束,本身就是一個不可持續性的政策。要想從根本上拉動消費,應從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入手,解決百姓不敢消費的後顧之憂,對百姓來説這才是最大的消費券。
辜勝阻代表認為,若要長期拉動消費,國家應當從健全社保體系上下工夫,解除城鄉居民普遍存在的“儲蓄養老、防病”等傳統思想。同時,為群眾提供更加可靠和完備的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臺聯副會長梁燕君認為,要讓百姓有能力消費、放心消費,須從根本途徑上想辦法,例如居民的收入,讓居民口袋裏有錢消費,她認為國家應進一步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利用稅收手段調節社會財富的再分配。
經濟學家丁元竹也贊同這一觀點,擴大內需的根本在於解決收入分配結構的不合理,努力實現社會成員的財富均等化,達到全體消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