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四川汶川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的總體投入是多少?今後還將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為支持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中央財政建立災後恢復重建基金,三年安排3000億元,其中2008年已安排740億元,2009年安排1300億元。目前,2008年740億元災後恢復重建基金已下達,並提前撥付了2009年災後恢復重建基金200億元,以加快城鎮居民住房、學校、醫院、文化、生態環境、工農業恢復生産等恢復重建項目建設進度。
為支持和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産自救、重建家園,國家出臺了財稅、金融、土地、産業、就業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壓縮中央國家機關公用經費5%,節省的資金專項用於抗震救災;實施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的稅收政策;運用財稅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制訂完善有關管理辦法,嚴格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19個省(市)按每年不低於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安排資金,開展對口支援工作。
2009年是災後恢復重建的關鍵一年,國家將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加大支持力度,確保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