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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愛興委員建議:建立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艾福梅)“孤兒是社會上最弱小、最困難的群體,他們最需要呵護,最需要關愛。政府應切實保障孤兒這一特殊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和教育,使他們共享改革開放取得的成果。”全國政協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姚愛興建議,國家應建立覆蓋城鄉的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

    全國目前有近80萬名孤兒,除去在各類兒童福利機構供養的孤兒外,還有70余萬名孤兒生活在爺爺、奶奶和叔叔等近親屬家中。他們的生活沒有制度性保障,主要依靠城鄉低保進行救助。

    據姚愛興委員介紹,就寧夏而言,目前有孤兒6086名,佔全區總人口的0.9‰,除去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416人外,城鄉散居孤兒5670人,其中屬父母雙亡的1496名,佔散居孤兒的26.4%,事實上無人撫養的4174名(指父母一方亡故、一方再婚;一方判刑、一方出走;一方亡故、一方杳無音訊),佔73.6%。對散居社會的孤兒,目前寧夏不分父母雙亡的孤兒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孤兒在養育上和全國各省、區、市一樣,享受的是城鄉低保救助。寧夏城市孤兒最高的每人每月救助210元,農村孤兒每月救助金僅有55元,難以保障他們的生活、教育、醫療等基本需求。

    姚愛興委員認為,建立全國統一覆蓋城鄉的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不僅是對孤兒這一特殊群體給予穩定的制度性保障,也是政府對特定的困難群體的特殊保障,是建立健全獨立面向孤兒群體特殊性質福利制度的重要舉措。

    姚愛興建議,在提高兒童福利機構供養孤兒養育標準的同時,重點解決全國70余萬社會散居孤兒的養育問題。全國在制訂散居孤兒的養育津貼制度時實行兩個標準,即父母雙亡的孤兒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孤兒給予不同的養育標準。一是父母雙亡的孤兒不分區域、不分城鄉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600元;二是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散居孤兒不分城鄉和區域,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300元。

    對於保證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能夠順利實施的資金問題,姚愛興委員建議國家把建立孤兒最低養育津貼制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所需養育津貼費用列入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同時,中央財政在安排資金時,要對西部欠發達地區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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