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胡浩、鄒偉、吳晶晶)正在參加兩會的37位科技界政協委員日前聯名上交一份提案,建議解決教育、科研領域裏存在的行政化問題,遏制學術腐敗現象的滋生。代表和委員們建議,用道德、體制和法律建設三種手段,防止和懲治學術腐敗。
樹立“學術榮辱觀” 弘揚學術道德
學術腐敗首先是一種違背學術道德和科學精神的表現。是一種學風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産物。在對兩院院士的一次調查中顯示,61.29%的院士認為我國目前學術道德形勢比較嚴峻,16.13%的院士認為非常嚴峻。對於規範學術行為、凈化學術環境最應採取的舉措,74.19%的院士認為在科技工作者的成長階段就要加強對他們的道德教育。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師範大學校長史寧中認為,學術腐敗現象産生的主要原因是評價體系不合理和學風道德出現了問題。
他指出,在評價教學、科研成果時,不能僅以論文數量為依據。對業績考核、科研獎勵、職稱評定等實行量化管理,以不夠科學合理的“指揮棒”,加劇學術界急功近利心態的蔓延,使剽竊和粗製濫造之風愈演愈烈。
史寧中説,在考察研究者的學術水平、學術能力的同時,要加強對其道德品質、學術作風的要求,樹立“學術榮辱觀”。
改革高校行政化體制 平衡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
鄭楚光委員指出,一些高校學術腐敗現象嚴重,抄襲之風橫行;一些高校自由、民主之學風每況愈下;有學者放棄自己感興趣的課題,投身於經濟效益明顯的領域;有學者不專心提高科研質量,全憑金錢、關係找項目;更有學者喪失嚴謹學風和職業道德,抄襲他人文章。他認為,應改革高校行政化體制,改變高校內部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的不平衡。
而37名科技界政協委員聯名提案中,更是直接對學術體制提出了具體建議。其中包括從根本的選拔制度入手,解決官本位思想的問題,為管理型人才與科研型人才設計不同的人才培養渠道與選拔標準,不要以提拔為行政官員作為對人才的獎勵;在教學科研上充分發揮教授、科學家的主導作用,在教學、科研資源分配方面,特別是科研經費的配置上,應由專家教授組成的學術委員會決定;提高在一線從事科研教學人才,特別是優秀人才的待遇,將科研、教學人員的待遇與行政職務、級別脫鉤,建立適用於科研、教學人員的待遇體系等。
健全法律規範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針對學術腐敗的不同表現形式,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將其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由學風不端導致的學生教師急功近利的行為,如論文抄襲、搭車署名、粗製濫造編湊教材等;第二類是利用職務職位和社會影響力進行不正當佔有學術資源,如壟斷學術資源、甚至侵吞科研經費等;第三類是指從法律界定上講,已經對知識産權、著作權和發明專利等構成了侵害的行為。
張文顯認為,對於第一類行為,應當側重從加強學風建設,規範學術道德方面予以引導,而對第二類和第三類行為,則應該嚴格執行現有法律規定或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法律性規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約束和防範學術腐敗行為。
據了解,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武寅已提出“關於懲治學術腐敗”的建議。建議由教育部牽頭,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協助,組成專門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共同研究起草懲治學術腐敗的政策法規。其中包括學術腐敗的界定、界定的專門機構、懲治的機制機構、懲治依據、懲治方式、懲治力度等內容,為進一步立法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