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國有資本收益用於民生支出迎合了百姓期待”
——代表委員熱議增加國有資本收益措施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新華社記者)“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將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範圍,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增加國有資本收益,並將新增部分主要用於民生支出,迎合了百姓期待。”全國政協委員嚴琦説。
全國政協委員韓興旺表示,現在的國有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央企業是財大氣粗了,一家企業年利潤動輒上千億,而所有央企一年的分紅只有幾百億元,這與他們的盈利能力是不相匹配的。作為全民的企業,利潤就當然該讓全民更多地分享。
“一聽説要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應該把這筆錢用於農村社保、充實社保基金,為老百姓、特別是農民構建起更有力的保障體系。”全國政協委員劉迎霞説。
據了解,2010年中央企業利潤總額1.1315萬億元,歸屬於母公司凈利潤5621億元。根據2010年11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資源類企業的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競爭類企業的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據國資委測算,2010年央企上交國有資本收益預計約600億元。
“當前上交紅利比例本來就不算高,而這些錢又用在內部調劑,屬於體內循環而不是直接回饋社會。若將新增的收益主要用於改善民生,老百姓會直觀地感受到分享了企業發展的成果,也有助於消除百姓對國企、特別是央企的偏見。”全國人大代表廖繼康説。
據國資委統計,截至2010年底,央企上交紅利為1686億元(含電信重組專項收入600億元),主要用於央企改革重組,支持央企自主創新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産業、支持央企災後重建支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X 廖繼康表示,當前央企上交紅利絕大部分用於內部調劑,這能促進企業更好發展,但這只是“錦上添花”。“如果將新增紅利直接用於改善民生,無疑是‘雪中送炭’。”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認為,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範圍和提高上交比例,要兼顧企業發展,收取的比例太高或者太低都不合適,不能走極端。
據測算,如果分紅比例提高到50%,那麼央企每年上交的紅利將相當於母公司當年所得的近90%;如果考慮到央企必須承擔的非上市留存資産政策性虧損等支出,央企所屬上市子公司每年的分紅比例就必須超過90%,這顯然將嚴重影響企業的經營和發展。
“但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最高提高到20%或許是可以承受的。但鋻於企業之間差別巨大,電信、電網、石油石化等利潤豐厚的企業,上交紅利比例應該更高。”張文魁説。(記者何宗渝、鄭曉奕、侯大偉、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