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入住”這扇門,也要敞開“退出”這扇窗
——代表委員把脈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機制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孫鐵翔、呂曉宇)在去年實現新開工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礎上,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在保障性住房建設取得重要成效後,如何在合理分配製度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有效的退出機制,引起部分兩會代表委員的關注。
2011年,各地陸續開工保障房建設,為實現“十二五”期間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據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小鵬介紹,去年,僅山西省共開工建設44萬套3440多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開工水平超過計劃,達到計劃的114%,比上年增長52.9%。
“隨著保障性住房大規模建成並投入使用,我國的住房保障也將邁入‘建管並重’的階段,保障房管理任務更加繁重。”全國政協委員李鈾説,當前,保障房管理中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是“不該進的進了”“該出的沒有出”。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這為保障性住房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李小鵬説,保障房建設不僅要特別重視工程質量,還要加強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退出各環節管理依法合規,這樣才能保證公平公正,使之發揮最大效益,才能真正惠及民生。
李鈾認為,保障房分配環節中最大難題是“收入認定難”,由於我國公民信息系統尚剛起步,尤其公安、房産、稅務等部門的信息系統未全面聯網,對公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狀況認定很難,對資格造假檢審能力不足,因而常有申請者“豪車入住”、轉租轉售等現象見諸媒體,引起公眾批評。
李鈾説,除了“收入認定難”外,最大的難題是缺乏“硬約束”,居住者一旦不再符合保障標準,怎樣實現“自然退出”需要週到的制度設計,對故意佔用者如何清退更是一個難題,一般的辦法是“勸退”,但由於執行力有限,效果都不理想。
從各地實踐來看,當前應是儘快在先行地區將地方立法和信息共享兩項舉措結合起來,為分配和退出機制提供前提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湯維建建議,在難以較快實現申請者財産信息共享的情況下,應出臺統一規定,審核機關調查核實申請人住房、金融資産、車輛等財産的,有關機構須依法執行。
此外,部分代表委員建議,從長期來看,應由國家建立統一的保障房分配和退出機制管理程序,並制定保障房管理機制的法律規範,用法律的形式保證住房保障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