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楊維漢、劉元旭)“多虧了法院幫我把應得的錢執行回來,我終於能過好這個年了。”2012年春節前,曾在北京某賓館工作的王女士心情特別愉快。幾年前,因為工資糾紛,她把原單位告到北京市豐台區法院並勝訴。但單位就是拖著不給錢。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終於把錢款交到王女士手中。
這是人民法院破解“執行難”的一個縮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11日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指出,各級法院注重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同時加強執行工作,去年共受理執行案件255.7萬件,執結239.4萬件,執行標的到位率為76.3%,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
執行工作擔負著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的重要職責,一直為社會廣泛關注。“執行難”現象長期沒有得到很好解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為解決這一“老大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執行權合理配置和科學運行、委託執行以及委託評估、拍賣等工作的規定,強化對執行權的監督。同時,人民法院深入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推行財産申報調查、防止惡意訴訟、限制高消費等24項具體措施,構築多層次懲戒機制,進一步破解執行難題。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繼續開展清理委託執行積案活動,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探索建立執行財産調查網絡系統,推動社會徵信體系建設。
改革措施一步步落實,成效也在一天天顯著。
——各地“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已達984家。
——2011年前三季度統計顯示,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執行信訪案件大體呈現“一降一升一少”良好趨勢,即來院信訪案件案訪比下降、積案化解率上升、執行來訪佔全院來訪比例較少。
——聯動機制,立案、審判和執行三個環節協調機制,法院之間委託執行機制的完善,形成法院內外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合力。在聯動、協調配合機制發揮作用的同時,執行威懾、強制措施也有效震懾了意圖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
2012年,各級法院將深化執行改革,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和司法評估、拍賣制度。全國人大代表張忠厚表示,人民法院只有將執行工作落到實處,才是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真正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