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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違規“零容忍”方能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鹿永建)全國人大代表張志勇等人提出關於制定出臺《教育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的建議,引起代表委員加大力度推進依法治教的熱議。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目前我國年度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總額已經超過2萬億元,今後還要繼續增加,必須把這些錢用好,讓人民滿意。全國人大代表張志勇等人熱切回應並提出,用好這筆錢,辦出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必須在全社會培育教育法治精神,大力推進依法治教,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人民對於教育權益的意識越來越強。而教育法律法規是對人民教育權益的最大保護,是個人教育權益與國家教育權益的統一、當前教育權益與長遠教育權益的統一、升學權益與發展權益的統一。不執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就是對人民教育權益的最大破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以此為契機,在教育方面就要嚴格以法治教,對違法違規“零容忍”。

    對教育領域違法違規現象要進行清理。對違背教育法等行為要清理,對違背教師法等關於教師工資待遇規定的要追究,對違背教育規劃綱要,依據升學率評價地方、學校和教師工作的行為要遏止。

    對教育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要對教育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按照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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