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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聚焦失地農民保障:謹防變“三無人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王曉明、陳煒偉、王春雨)徵地拆遷“要地不要人”,土地流轉“要錢不要地”,一次性貨幣補償的做法,曾讓不少失地農民成為種田無地、上班無崗、社保無份的“三無人員”。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過去五年中國轉移農村人口8463萬人,城鎮化率由45.9%提高到52.6%。代表委員建議儘快改革徵地制度,構建失地農民綜合保障體系迫在眉睫,充分關注他們就業、養老等難題,謹防失地農民淪為城市新的貧困群體。

    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芮城村,村民劉天合説,上世紀80年代土地下戶時,全村大概有2300多畝耕地。2000年以後,隨著城市道路建設加快,村裏耕地面積迅速縮減至1600余畝。

    農村土地流轉提速,“主動失地”農民越來越多。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縣長孫立榮説,失地農民中,有一部分比較年輕或有一定的技能,靠進城就業或出國勞務過上了比較富裕的生活;還有一部分利用土地補償金做資本,從事個體經營活動,有了相對穩定的收入;可是還有相當一部分靠幹零活維持生計,沒有穩定收入,特別是一些年老體弱,沒有就業能力的農民,未來生計堪憂。

    孫立榮代表説,農民失去土地後,成為一種似農非農的特殊人群,那些與土地相關聯的各種惠農政策與他們無關;有些人雖然進城市生活,可是並沒獲得城市居民身份,那些與城市居民相對應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也不能享受,成為現行體制下的邊緣群體。

    此外,目前在全國不少地方,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突出,再就業難、收入低,被徵土地補償還往往不到位。有代表認為,失地農民的安置以及由此産生社會穩定問題,正成為新的隱患。

    在山西太原市尖草坪區芮城村,村民李平順告訴記者,自己之前有5.1畝耕地,國家修路徵了一部分,現在剩下1.7畝耕地。“現在種葡萄,每畝每年可以掙3萬多元,還可以勉強維持生計。”他説,“但未來三五年後,村裏的耕地沒有了,年老後沒有退休金,生活就很困難。雖然有新農合等保險,但對於高昂物價來説,這些補貼僅夠吃半碗麵條。”

    當前我國城鎮化率已超過51%,土地價值“今非昔比”。“但現行徵地制度很大程度上將不少農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之外。”孫立榮代表説。

    不少代表委員認為,目前通行的對失地農民一次性貨幣安置的方式存在補償款過低、且沒有充分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後就業、養老等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長李楨説,進城務工的失地農民,受文化水平、謀生技能限制,加上全球經濟形勢衝擊導致一般性工作崗位減少,他們只能用有限的土地補償款作為生活消費基金,長期下去將轉化成城鎮新的貧困人口。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樺南縣梨樹鄉和平村農民孫斌建議,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增加徵地補償項目,在依法足額支付各種土地補償費基礎上,再增加一塊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直接打入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賬戶。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密山市柳毛鄉團結村水稻協會負責人翟友財建議對被徵地農民提供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或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更要考慮農民生活的“長久之計”,給予就業困難的被徵地農民以就業指導、技能培訓,在補償資金中增加社保補貼資金,使他們享受更高水平的養老保障。

    孫立榮代表建議,建立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標準相當;設立農民社會保障基金,多渠道促進失地農民技能培訓與就業,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體系中。

    孫斌代表建議,統籌城鄉社會保障。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制約,使農民不受其居住地的限制,直接轉為非農戶口,享有城鎮居民的同等待遇;統籌城鄉就業,把被徵地農民就業納入優先安排範圍。在政策上激勵被徵地農民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同時,享有城鎮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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