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華介紹兩岸在日本侵華檔案方面的交流和業務來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3 11:4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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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檔案館副館長李明華介紹中央檔案館在互聯網上公佈《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人民網記者]這次公佈的檔案中,有沒有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前的侵華日軍的材料。我曾經在2011年了解到中國東京審判的檢察官,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名檢察官姓夏,他把日軍侵華的日期定為1928年5月,日軍在濟南殺害9名外交官和日本在1928年6月4號炸死張作霖,當時張作霖是最後一個北洋軍閥的政府首腦,他認定這個是日軍侵華的重大罪行。我在2011年去了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沒有查到這個材料,我在南京圖書館看到了這本書,介紹了中國檢察官記載了這個材料。但是我們中國放映的東京審判中只講了中國的法官,沒有講檢察官。我的問題是,這些戰犯中有沒有“九一八”事變之前日本侵華的檔案的罪行的。第二個問題,如果這個檔案在中國大陸查不到,中國中央檔案館和台灣方面的檔案館是不是能夠有什麼合作?謝謝。    

    [李明華]謝謝你的提問。據我所知,像剛才您講到的,在1931年以前的日本侵華檔案留下來的不是很多,有些檔案館甚至沒有這些檔案。但是有一些線索還是可以查到的,比如這次公佈的45名戰犯年齡最大的是1884年生人,他們都曾參加日俄戰爭,日俄戰爭是在中國的領土上進行的一場帝國主義戰爭。他們年紀比較大,到“九一八”事變之後,特別是盧溝橋事變以後,在45名戰犯裏有的就供述了在1931年以前在中國犯下的一些罪行。

    另外,檔案部門長期以來都與台灣的檔案部門有業務往來,比如我們還有檔案縮微協會一類的組織,我們交流還是比較密切的,包括我們共同編輯出版檔案史料選編,因為,國民黨把一部分檔案包括清代的皇家檔案帶到台灣,所以我們兩邊都不是很全的,我們在很多項目上包括檔案編輯出版上都是有合作的。

    謝謝你的提問。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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