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一定年限是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的一個條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30 12:3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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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公安部副部長黃明等部委負責同志介紹《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南方日報記者]在文件裏面提到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我想問一下這個改革目前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間進程表,以及當前改革狀況是怎麼樣的?還有一個問題,對廣東、浙江等地的積分入戶制度黃明部長有一個什麼樣的評價,就是目前的經驗和效果做一個簡單的評價?謝謝。

    [楊志明]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意見提出,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作為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的一個條件,我們認為有利於農民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到2020年,新型城鎮化規劃裏面,目標已經確定,行動已經開始,從今年7月1日起,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印發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開始實行。也就是説,針對農民工普遍關心的參加城鎮職工保險問題,按暫行辦法與之前已經發出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相銜接,主要包括三類情況:

    第一,在企業就業農民工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第二,在城鎮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可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本人自願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三,對於已經參加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後不論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一句話,努力實現農民工”不管到哪幹,養老保險接著算”。

    [黃明]關於積分制的問題。我剛才講到了,在這次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已經是總結了各地的好的經驗,明確了要建立完善這個制度。這個意見下發以後,相信各地會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和部署,進一步進行改進和完善。戶籍制度改革應當是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還會和記者朋友們進行多次地溝通,希望大家繼續關心、支持。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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