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李章澤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展情況,並答記者問。 [南方都市報 記者]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現在看到地方政府公佈權力清單的相對比較多,部委的比較少,我印象中只有衛計委,這項工作的推進是怎樣的?接下來怎麼落實? [李章澤]地方三分之一以上省份都已經公佈了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你可能也注意到,今年3月17日,在中國機構編制網上公佈了1235項行政審批事項。1235項是國務院60個部門的審批權,事實上這個單子就是一個權力清單,只是和地方政府公佈的權力清單相比,要窄一些。我們這個單子也在不斷地調整,其實就是在不斷地減少。3月17日以後,我們又取消和下放了兩批行政審批事項。8月份國務院常務審議通過的87項還沒有從上面撤下來,因為還要進一步修法,所以這個是動態的不斷完善的。對政府部門權力實行清單管理模式,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嘗試。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任國務院秘書長楊晶同志,前不久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情況”時,明確提出在審批目錄清單的基礎上,要逐步向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邁進,使政府真正“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有規定必須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真正實現“法無禁止即可為”。對政府部門權力實行清單管理模式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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