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社會組織活力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5 09: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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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社會組織活力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談民政領域簡政放權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以來,一系列簡政放權舉措持續發力,大大激發市場活力。民政領域簡政放權工作進展如何?對社會組織將産生什麼樣的影響?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民政部有哪些新舉措?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24日做客中國政府網,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民政領域的簡政放權“路線圖”

顧朝曦:自去年初以來,民政部主要做了幾方面工作:

一是取消一些行政審批事項。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確認,民政部本級行政審批事項12項,2013年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大項1項,即“法律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及其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備案”,子項3項,即“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變更、登出登記”。

二是加大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的調整力度。民政部2014年擬再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籌備審批”“假肢與矯形器(輔助器具)製作師執業資格註冊”等2項行政許可事項和“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審批”“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等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並擬將“烈士評定”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目前此調整計劃已報國務院審改辦審核。

三是積極落實工商登記審批改革。將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産裝配企業資格認定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目前全國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約3萬個

顧朝曦:民政部正積極推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等四類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為落實直接登記,我們正積極協調國務院法制辦修訂出臺《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制定《四類直接登記社會組織認定標準》和《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暫行辦法》,並積極推動地方開展直接登記。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7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開展或試行了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工作,有18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先後出臺了推進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開展直接登記以來,全國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約3萬個,佔同期登記的社會組織40%以上。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顧朝曦:簡政放權後,隨著直接登記制度改革的推進和登記門檻的降低,社會組織數量必將出現較大幅增長。面對這種情況,如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確實是我們工作中著重考慮解決的問題。

一是要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制定出臺《社會團體信息公開辦法》等規章規範性文件,要求社會組織定期披露財務收支情況和重要業務活動等信息。二是要加強社會組織日常監管,優化年度檢查,健全年度工作報告和抽查審計相結合的監督機制,研究制定第三方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提升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水平。三是要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完善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充實執法監察力量,嚴格執法監察程序,建立健全民政部門與公安、安全、工商、稅務等部門以及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聯合執法機制,依法規範社會組織活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四是要建立管理信息平臺,推動登記管理機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管理信息的交換和共享,一方面為社會組織業務辦理和社會公眾信息查詢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也便於政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組織最新動態,實時監管社會組織的活動和行為。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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